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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新公主」拚分配吳火獅遺產!士院開調解 委任律師喊話吳東亮「照顧妹妹」

    2025-07-24 17:36 / 作者 侯柏青
    新光「新公主」陳子婷的母親陳麗如,今天親自到士林地院調解。侯柏青攝
    已故的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2005年間爆出與婦人陳麗如婚外生女陳子婷,母女和吳家打官司20年,去年底獲勝訴確定,陳子婷旋即在今年向士林地院訴請分配父親遺產。士林地院今召開調解庭,陳子婷未到庭,陳麗如則與委任律師陳明正等人出席,吳家則由委任律師黃訓章代表,雙方初步洽談40分鐘後未達共識,全案定9/25再行調解。陳麗如表示有感受對方誠意,陳明正則喊話長子吳東亮「照顧妹妹」。

    吳火獅在1986年過世,他生前育有6名子女,分別是長女吳如月、長子吳東進、二女兒吳如英、二子吳東賢、三子吳東亮及四字吳東昇等6人,新光集團市值超過5000億元。詎料吳火獅過世19年後,陳麗如帶著陳子婷出現,並向法院打認領訴訟,一審要求吳家大女兒吳如月、二女吳如英進行DNA比對,遭兩人拒絕,法院最後判陳麗如母女敗訴,但吳家開始支付陳子婷等相關開銷。

    陳子婷成年後再戰法院,改採「死後認領」方式提告,吳家仍拒驗DNA,但一審認定,陳子婷和名義父親的親子關係已被判決不存在定讞,加上吳家有扶養事實,2014年判決吳火獅應認領陳子婷。雙方纏訟多年,最高法院去(2024)年駁回上訴,陳子婷勝訴確定,成功把身分證父親欄填上「吳火獅」。

    陳子婷今年進一步向士林地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士院今天下午召開調解庭,「新公主」陳子婷未現身,由陳麗如和委任律師陳明正、黃當庭到場,吳家人均未現身,共同委由律師黃訓章到場。雙方首次調解就洽談長達40分鐘。

    陳子婷的委任律師陳明正(右)喊話吳東亮要「照顧妹妹」,左為另一名委任律師黃當庭。侯柏青攝

    調解庭結束後,記者詢問陳麗如「這一路走來滿辛苦的喔」,陳麗如僅回「對、對、對、對」,記者再問她「女兒本身有想法嗎?」陳麗如不願表示意見,強調「都由律師代表發言」,但她也不忘表示,「他們(吳家)有派律師出來,很好,我覺得大家都是善意的。」

    陳子婷委任律師陳明正表示,有感受到對方的誠意,之前官司打那麼久,對方都沒有要調解,現在有調解的誠意了…至於差距還在討論當中。「其實案子已經纏訟10幾、20年了,吳家應該正視一個事實,就是陳子婷經過最高法院判定為『親生子女』的事情,我想,社會大眾不會有人願意長達40幾年,生父欄都是『空白』的狀態,這一點請吳家要正視。」

    陳明正表示,「本件10年前就提過遺產分割訴訟,根據士林地院的判決,證明吳家沒有分割遺產,只要沒有分割,遺產就是『公同共有』,因此,吳火獅的財產應該有8分之1是陳子婷的權利(應繼分),請吳家要正視這件事情。像『台新』和『新光』合併後,兩家最早的公司其實是新光人壽,新光人壽是吳火獅在世的時候成立的,他過世後的股權流向,我們會去查清楚,最後的金額可能非常巨大,所以希望透過調解程序節省社會資源….」

    陳明正更表示,兩個金控(台新金控和新光金控)合併之後,有一個標語是「認真同行」,他呼籲,「吳董事長(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認真同行』不是說假的,如果你的妹妹,你沒有照顧她的話,何來『認真同行』可言?」

    新光「新公主」陳子婷的母親陳麗如,今天親自到士林地院調解。侯柏青攝

    陳麗如另一個委任律師黃當庭則說,雙方今天都抱持開放態度,法律上的問題就是用法律解決,依據最高法院的見解,現在對非婚生子女是採取擴大保護的狀態,孩子沒有選擇父親和母親的權利,她也不知道爸爸就是吳火獅,媽媽就是陳麗如,只能被迫接受。

    他解釋,依據目前最高法院的見解,對於非婚生子女的保護會漸漸擴張,不管是在遺產清冊上的財產或已分割、未分割的財產,最高法院對於非婚生子女都有相對應的保護措施在,「我們表達了善意,對造律師也表示,抱持著開放的態度來解決,我們希望在調解的過程中能圓滿解決這件事,不是再透過10幾、20年的訴訟來解決,這樣對雙方是最好的。」

    吳東亮家族的共同委任律師黃訓章僅表示,目前仍在調解中,如果最後調解不成,一切交由法院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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