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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案大轉彎!沈慶京羈押306日交保3億元 法官命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

    2025-07-11 17:49 / 作者 侯柏青
    沈慶京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在京華城案羈押逾306天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昨天開庭聲請具保停押後,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裁准,但命他拿出1億元現金交保,另外還要兩億元人保,等於具保3億元。此外,法官也對他設下重重管制,除命他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環,也要他拿個案監控手機,同時,禁止他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等。法官也諭知,若沈慶京住院時發現戴電子腳環恐影響醫療,應向合議庭聲請暫時拆除,待出院前再佩戴完成。可抗告。

    合議庭裁准沈慶京交保後,京華城案目前只剩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柯文哲心腹李文宗在押,合議庭預計下周(7/15)召開延押庭。

    綽號「威京小沈」的沈慶京,捲入京華城案的過程高潮迭起。他被控行賄柯文哲1710萬元,應曉薇5250萬元,去年8月底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持續羈押到去年12/26偵結起訴。全案起訴後,北院曾兩度裁定他交保4千萬元、1億元,但均被高院撤銷,北院最終依照高院裁定意旨逆轉羈押禁見。沈慶京則屢屢以病重為由向合議庭聲請具保停押,均遭駁回,迄今已遭羈押306天,時間超過11個月。

    北院6/5開庭審理京華城案時,沈慶京驚爆「廔管都是血」,當庭被送回看守所戒護就醫,自當天起就缺席未參與庭審,北院昨天再度開庭審理京華城案,他因為進入台大醫院住院再度缺席,委任律師徐履冰當庭主張沈慶京有必要開刀及追蹤觀察,再度聲請具保停押。

    受命法官許芳瑜則表示,部立台北醫院有函覆法院,沈慶京的確有開刀需求,而看守所也回覆戒護就醫影響人力,法官當庭詢問律師可以提出多少保金後,同時曉諭交保的3項條件,1、金額不會低於高院撤銷裁定的金額(1億元),2、必須有數倍的書面保證(人保),3、戴上電子腳環等科技監控設備。法官解釋,若交保金額為1.5億元,預估得提出數倍的人保。

    沈慶京委任律師蘇振文昨天火速前往台大醫院確認沈慶京意願,但他轉達,沈慶京希望交保金不要超過一億元,至於人保的部分,沈慶京認為本案參雜政治成分,「實在太為難朋友了」,建議不要人保。而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部分,沈慶京則擔心,電子腳環發出的訊號可能會影響醫療器材,不利他的病情;他更主張,自己交保後想去三芝海邊祭拜父母,三芝靠海,他怕去了會被誤會,蘇振文說「難道要他走山路嗎?」,沈慶京希望法官可以裁定配戴個案手機監控。

    但合議庭經過一天評議後,不甩沈慶京的意見,裁定他必須以自己的名義交保新台幣1億元、另要求2億元人保,即要求沈慶京覓得有資力的對象做為具保人,並提出新台幣2億元的保證書後,才能准予停止羈押。此外,合議庭也對他的人身自由設下重重限制,除了限制他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自停止羈押日起同時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合議庭也下令他禁止和同案被告、證人有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他還得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合議庭指定他於左腳配戴電子腳環,另外必須持個案手機雙重監控。

    至於他主張電子腳環會影響醫療部分,合議庭則諭知,在沈慶京住院期間,若發現電子腳環可能影響醫療行為,應向合議庭聲請暫時拆卸,等出院前夕再配戴完成。

    據了解,合議庭已將交保結果轉知沈慶京辯護人,但目前不確定何時會來辦保。

    北檢則表示,沈慶京現罹疾病,經法官審酌專業醫療機構就醫建議,及考量看守所人力難以負荷戒護就醫,法院參採本署檢察官意見,除對沈慶京施以電子科技設備監控外,並禁止他不當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對於法院准予保外就醫之裁定,本署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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