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因涉嫌挪用新光人壽「板新傑仕堡」資源,擅自追加工程預算,造成新光人壽損失近億元,新北地檢以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求處吳東進5年徒刑。吳東進目前擔任大台北瓦斯董事長,大台北瓦斯今發布重訊表示,吳東進遭起訴乙事與公司無關,公司財務、業務不受影響。
新光人壽2019在辦理「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圈」出租事宜,涉嫌將部分樓層出租給時任董事長吳東進實質掌控的傑仕堡健身公司,又未揭露此為關係人交易,且事後裝潢費用全都由新光人壽承受,導致新壽受損9947萬餘元,健身公司還無償使用有氧教室、游泳池等超出合約範圍場地,使健身公司獲取9061萬餘元利益。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東進及公司3名高層,涉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並對吳東進求處5年徒刑。
大台北瓦斯表示,針對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63756號,檢察官認吳東進董事長涉犯證交法起訴事宜,對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