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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了!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百億獲保外就醫 400萬元交保加電子監控

    2025-01-14 16:05 / 作者 侯柏青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白衣長褲男)。資料照。讀者提供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嫌掏空幸福人壽超過127億元,3案被判處合併執行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定讞,2020年底入監服刑,但他已罹病為由聲請保外就醫獲准。他另涉兩起保險法案件遭起訴,台北地院昨諭知他交保400萬元並祭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境管處分及搭配電子監控設備8個月,特殊的是,北院為徹底防止逃匿,還命他每晚必須傳自拍照監控中心、每天也必須赴北院報到。

    檢方查出,鄧文聰在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估計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鄧文聰犯下多案陸續被判刑10年、16年、4年定讞,最後確定執行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勇奪金融弊案被告刑度最高紀錄。唯一可以跟他抗衡的是犯下潤寅超貸案的王音之,她被判27年定讞。

    鄧文聰獲准保外就醫後,由於另涉其他兩起《保險法》案件審理中,北院合議庭昨傳喚他到庭,諭知交保1000萬元,但折衝後改交保400萬元。不過,合議庭祭出嚴格的防逃禁令,除了祭出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等境管處分,另命鄧文聰每天9點到下午3點間,必須親自到北院法警室辦理報到,每晚7點半到9點間,更必須用個案手機拍照傳送給監控中心。

    而鄧文聰目前仍有另外兩個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中。檢方查出,他透過個人紙上公司,以幸福人壽資產向瑞士百達銀行質押借貸5900萬美金(約台幣17.7億),其中1600多萬美元用作購買D3土地,餘款流向不明,檢方將鄧文聰依《保險法》起訴。

    此外,檢方查出,幸福人壽2007年8月間,以3億6445萬元購買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小段39-7地號土地的151.855坪(D1土地),由於違反《保險法》規定,金管會命他出售D1土地,明知時價每坪至少500萬元,他也曾喊價每坪800萬元,但他竟於2011年間,以5.1億元價格賤賣給金聯公司(換算每坪僅336萬元),金聯取得土地後,再登記在富翔開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檢方查出,鄧文聰持有金聯公司百分之55的股份,更完全持有富翔,他等於將D1土地賤賣給自己,因此再將鄧文聰依《保險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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