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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度地價稅11/1開徵 稅額估計增加65億元

    2024-10-30 15:58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部舉行113年度地價稅開徵記者會。吳馥馨攝
    113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因今年11月30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期限及時繳納。

    沈政安表示,由於公告地價調整,今年地價稅收大約增加約65億元,至996億元,成長7.03%。

    財政部表示,今年全國公告地價較111年調升5.78%,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約912萬戶、稅額約996億元,與今(112)年開徵戶數約894萬戶、稅額約931億元比較,開徵戶數增加約18萬戶,成長約1.98%。

    財政部表示,113年度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為該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舉例來說,在8月31日前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即使新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時間很短,仍須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若9月1日以後才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即使所有權已移轉,原土地所有權人仍須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

    因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總歸戶制,因此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的土地會合併成1張繳款書;若所有的土地位於兩個直轄市、縣(市)以上,將個別收到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繳款書,稽徵機關已於10月下旬陸續寄發。

    財政部提醒,已辦理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應在今年12月2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若有繳稅困難之情形,可在繳納期間內逕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是否符合延分期繳納規定。

    稅率方面,財政部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但若全戶戶籍遷出,即使土地所有權人仍居住於該地,則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地價稅將會增加4倍以上。

    為方便繳稅,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民眾使用,民眾可便利商店、金融機構、ATM轉帳、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活儲存款帳戶轉帳、信用卡、線上查繳稅、電子支付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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