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昨晚表示,將於7/15關閉已完成網路整併的900MHz頻段之超標頻寬。資料照
台灣大哥大違反「台台併」附款要求,未能於今年6/30前繳回超標頻寬,NCC周三決課以30萬元怠金,若台灣大在收到處分公文後,3日內未積極處理,將依《電信管理法》開罰300萬元。台灣大昨晚(7/13)宣布,將於7/15凌晨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以求用戶權益得以確保。
台灣大強調,就已完成網路整併的基地台進行超標頻寬之關閉。據了解,目前完成整併的基地台已超過5成,至於未完成網路整併的部分也就是900MHz頻段,正是原本台灣之星正在使用的網路,倘若台灣大將未完成網路整併的基地台關閉,就會損害到台灣之星280萬用戶連網的權益。
NCC 籲台灣大哥大在
收到公文次日起3日內改正網路設定,將900MHz頻段由10MHzx2改正為5MHzx2,以符網路設置計畫,後續倘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將處以300萬元罰鍰。
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
台灣大表示,該公司在周三下午收到限期改正函,次日即為周四(7/11),自此日後起算3日,今天(7/14)就是最後一日,但今天是星期日,依上述法令規定,須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所以,就變成禮拜一是到期日。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文到3日指合法送達後3日內。但局部關閉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需要周一再進行確認。
換言之,台灣大哥大依照NCC要求在3日內積極處理、改正網路計畫,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在時限上,已符合NCC要求;但在改正實際作為上,卻強調
僅局部關閉頻寬,此舉是否符合NCC要求,就看該會如何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