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已確定台灣大違法發射超標的頻譜,下周將確認是否開罰及罰款金額。戴嘉芬攝
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去年初核准「台台併」,於附款要求台灣大哥大需在2024年6月底前,以自主繳回或轉讓、交換等方式,改正1GHz以下頻段超標10MHz頻譜的問題。如今,台灣大哥大已確定屆期。NCC 今(7/3)表示,已確認台灣大哥大未確實履行附款規定,已發函請該公司到會說明。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下周會請台灣大到會進行陳述,在執行任何裁處之前,都會讓當事人說明。當事人說明後,再確認是否開罰和裁罰金額。
黃文哲指出,台灣大未履行附款,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0條規定,最高可核處30萬元以下怠金,可連續開罰。
另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規定,若 NCC 發現台灣大有違法發射1GHz以下超標頻譜情形,可處以50萬至500萬元罰緩。
媒體詢問,如何判斷台灣大仍在違法發射超標頻譜?NCC 基礎設施處副處長梁伯州則指出,該會透過3種方式確認台灣大是否發射違法頻譜。首先,透過 NCC 電波偵測系統進行監測,此系統24小時運作,每小時偵測10次。其次,NCC 也會派同仁至基地台進行量測。第三,則是至台灣大網管中心進行行政檢查。藉由上述3種方式,已確定台灣大還在使用超額頻寬。
此外,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網路整併工作亦需於6/30前完成,這也是 NCC 當初核准合併案的附款之一,而台灣大先前表示,網路整併工作預計7月底完成。梁伯州則指出,NCC 對台灣大網路整併於6/30前完成的規定,只是做低度要求,也就是包括緊急電話、災防告警等功能需於6/30前完成,目前台灣大已完成該項要求。
另對於與台灣大間的行政訴訟,NCC 平台事業管理處行動科科長廖敏全則指出,「目前還在程序準備庭階段」。並不像台灣大所言,行政訴訟已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