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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部門資安人才缺口大 立院法制局揭:薪資不如民間、聘用人員無保障

    2024-04-20 07:40 / 作者 徐筱嵐
    儘管政府積極進用聘用人員,但中高階主管以上職務的薪資水準相較民間部門,低於8%至36%,加上聘用人員身分並未受特殊保障,使得誘因更不如民間企業。路透社
    面臨日益嚴峻的網路威脅,公部門資安人力吃緊,攬才更加不易。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揭露,儘管政府積極進用聘用人員,但依法配置的專職人員不足,且中高階主管以上職務的薪資水準相較民間單位,低於8%至36%,加上聘用人員身分介於公務人員及依勞動契約進用的受雇勞工,並未受特殊保障,使得誘因更不如民間企業。

    近年資安議題備受重視,政府積極推動「資安即國安」,可以說資訊單位的定位從過去的輔助單位,轉變成為業務單位,所肩負的任務不能僅限在過去機關內部資訊單位設備維護,還涉及跨部會、抑或串聯中央與地方之間,與資訊人力經費業務等政策規劃與設置。

    資安已成為關鍵業務 中央到地方人力缺口顯不足

    立法院法制局近日發布最新研究,公務單位在資訊、資安的人力配置方面,在公務人員國家考試在2023年以前僅設置資訊處理類科,2024年增置資通安全類科後,迄今沒有資通安全職系人員,再依銓敘部2022年底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公務人員資訊處理職系有3632人,中央政府有2651人,地方政府為981人, 對照人事行政職系、會計審計職系及廉政職系人員人數明顯有落差。

    研究指出,雖然《資通安全管理法》於2018年6月初制定公布,公務機關資安等級分為A級、B級及C級,資通安全專責人員應分別配置4人、2人及1人,且須以專職人員配置,但統計2022年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資安責任等級C級以上的公務機關有1227個,依資安法應配置1583名專職人力,目前僅1208人,當中正式職員才898人,尚缺685個正式專職人力,顯見公部門資安人力有很大缺口。

    依據銓敘部2022年底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公務人員資訊處理職系有3632 人,對照人事行政職系、會計審計職系及廉政職系人員的人數,人力明顯不足。


    搶輸民間的原因 薪資條件「太公務員」

    除了人力缺口問題,研究表示,受限於公務人員薪資待遇規範,民間單位徵才待遇優渥,使得政府須面對人才及薪資嚴重競爭的現象,先從公務人員的待遇來看,依照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公務人員固定薪包括本俸、技術或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及地域加給,但職務加給及地域加給需符合相關條件才能夠支領。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公務人員待遇分為本俸及加給,比較公務人員和資訊人員的專業加給,中階主管以下職務(薦任9職等)大概與私部門相當,但中高階主管以上職務(簡任10職等)與私部門相比,有一定落差。


    比較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和資訊人員所適用的專業加給,在固定薪部分,現行資訊處理職系與一般公務人員薪資待遇僅差距4000多元;而中階主管以下職務、約薦任第9職等,大概與私部門相當,約在8.5萬元間,若是中高階主管以上的職務、約簡任第10職等,來與私部門比較的話,低於8%至36%。

    排除公務人員,若因業務需要,得聘用相關領域的專業人願,就屬於聘用人員。研究表示,聘用人員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若是一般資訊及資安聘用人員的酬金薪點折合率在每點135元,而數位部聘用資安人員的薪點折合率為145元,資訊人員為每點137.5元或141.5元,換算下來,薪資範疇約為4.4萬至9.3萬元不等。

    公部門的資訊、資安聘用人員依職等有不同的俸階及其報酬薪點,2024年數位部聘用資安人員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45元,資訊人員為每點137.5元或141.5元。


    聘用人員無特殊保障 應檢討人事制度

    法制局認為,在我國目前資通安全相關職系不足的情況下,資訊、資安業務可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在員額配置上可以再行評估,同時,因政府機關無法即時補足資訊、資安人力缺口,過去朝野共識是需要有彈性聘用機制,但聘用人員負有公務員的義務,卻沒有獲得特殊保障,雖有相關規定要改善聘用人員的地位,可以參加勞保與勞退制度,但為了延攬優秀之聘用人員,應研議聘用人員定位及相關人事管理規定。

    此外,國內資訊領域產業發達,民間徵才待遇優渥,相較之下,政府部門的待遇顯然屈居劣勢。法制局直指,除了前述的薪資差距以外, 在變動薪部分,建議應依專業人才留任需要及績效表現評核支給,並定期評估是否達到留任優秀人才之目的。

    激勵獎金不夠力 待遇差異化助攬才

    法制局表示,目前公務人員俸給法未有獎金規定,專案獎金是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應經專案報行政院核准;激勵獎金則是限制如具公務人員激勵辧法第5條規定列舉的優秀事蹟者,個人得頒給5000元以下等值的獎勵;而團體得頒1萬元以下等值獎勵。

    法制局說,若以激勵辦法的規定而言,很難有激勵效果,建議政府機關的固定薪資(即專業加給)及變動薪資應擴大專業性的差別待遇,反映市場價值,才能提高留才、攬才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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