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公平會
近年ESG議題正夯,坊間相關活動五花八門,相關商機大起,全球都掀起ESG之亂,也引起「漂綠」爭議,國內近期更有業者辦理相關活動時,竟然掛名冒稱有政府機關作為指導單位,使人認為活動內容較具優勢及公信力,吸引消費者注意並付費參加,金管會發現相關案例,今天決議開罰,並呼籲業者製刊廣告,應盡真實表示原則,以免受罰。
公平會今天第1685次委員會議通過,民眾吳君及黃君辦理「美國徵收碳稅 對企業衝擊如何解?」專題ESG座談會,廣告刊載「指導單位: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工業局)」文字,但前述二個機關均表示並未擔任上開座談會的指導單位,認定該廣告虛偽不實。
公平會決議,該廣告有使人誤認該座談會與政府機關有關,足以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的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決議各處5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業者製刊廣告,應盡真實表示原則,如未經政府機關同意掛名,則不應使用政府機關名稱,以免造成消費者誤認且廣告不實違法,遭受處罰。
「假借政府機關名義辦理活動,違法挨罰」案關圖片。公平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