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規劃「綠電分配沙盒計畫」,針對單一企業下有數個不同廠區,可透過轉供電量的彈性分配機制。台電提供
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表示,綠電已是企業重要生產要素,為協助企業有效運用綠電,台電規劃「綠電分配沙盒計畫」,針對單一企業下有數個不同廠區,可透過轉供電量的彈性分配機制,整合綠電轉供契約互相融通,依各廠區需求自行分配轉供的綠電比例。
曾文生說,需要綠電分配沙盒計畫的企業,大多是在全國各地設有多座工廠的,這以半導體業裡的晶圓製造、記憶體、封測業,面板產業,以及出口導向電子業為大宗。據了解,台電綠電分配沙盒計畫目前已有1家企業開始試驗,儘管台電不願鬆口,但一般揣測參與測試的是台積電公司。
台電表示,綠電分配沙盒計畫去年10月已啟動試行,並持續擴大開放有意願參與之企業加入,台電期盼透試辦提前累積經驗,並協助企業更有效獲得及運用綠電。
台電指出,某企業有數個不同廠區,分屬不同電號,不同廠區也可能因應國際供應鏈要求、環評承諾等因素,而各有不同比例綠電使用需求。依目前綠電轉供機制,必須在綠電轉供合約上載明各廠區的分配比例,但不論是發電端的每月發電量,或用電端每個廠區的每月用電量,兩者皆非固定,因此也可能造成各廠區出現綠電不足或過剩問題。
為確保企業特定廠區可獲得足額綠電及憑證,並使綠能餘電大幅減少,台電規劃「綠電分配沙盒計畫」,將單一法人企業的各廠區視為單一用戶群,同時將轉供契約進行整合。企業可每月依其綠能發電廠的生產情形及綠電需求廠狀況,彈性調整各廠區的轉供電量,可使有綠電需求之特定廠區可最大化取得綠電比例,同時有效降低餘電。
舉例來說,某企業下有A廠及B廠,分別有RE100及RE20的綠電需求,若A、B廠區各自獨立執行轉供契約,假設A廠區在當月契約執行下僅達成RE80,B廠區則尚有多餘綠電,等同A廠區無法滿足綠電需求,B廠區則超買。若是透過企業自行彈性分配轉供電量,該企業就可將B廠區的餘電彈性調整至A廠區,因此便無餘電產生,A廠區也可最大化取得綠電比例。
台電指出,本試辦計畫執行期間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可由同一法人企業或售電業提出申請試行。考量發用電量資訊涉及營業秘密,因此要求用電端須為同一法人,發電端須為整廠電量(即以轉供比例100%進行簽約),發用電端均不得再參與其他非彈性分配的轉供契約。此外,為配合轉供彈性分配,發用電端時間電價方案須配合調整為三段式時間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