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右)、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左)。陳品佑攝
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造成10人死亡、超過百人受傷,內政部長林右昌今(10/2)日公布最新調查進度,根據消防署粉料鑑定分析,初步判斷起火處是明揚1廠1樓東南處的粉料倉庫,10月6日、7日將赴事故現場現勘,但會視颱風狀況決定是否順延一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進行「從科技園區大火,檢討火災搶救、火災預防及廠商安全管理」專題報告,林右昌報告最新調查進度,由屏東縣政府主責的「火災原因鑑定與調查」於9月28日召開首次會議,初步判斷起火處是明揚1廠1樓東南處的粉料倉庫。
經消防署分析,起火的明揚粉料倉庫裡頭放置「c40p」,初步鑑定發現內含醇類和銅類成分,若以明火引燃,只有表面會燃燒,不易由外來火源引燃,消防署也在屏東縣消防局建議下,將取得廠商同批原料再行分析鑑定。
林右昌接續指出,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於9月26日召開首次「災害事故調查會」,會中要求屏東縣消防局提供14項回應和說明,後續建議改善6項,10月6日、7日將赴事故現場現勘,但會視颱風狀況決定是否順延一周。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指出,事故主因是廠區放置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標準數量,且明揚公司未依相關規定提出申報,並配合法規進行現場改善以符合相關規範;不過發生事故的第一期A棟廠房,建照申請時建物用途為C1類,圖面無繪製生產所需機具設備或使用原物料種類數量等說明。
曾文生指出,明揚工廠是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負責園區建管事宜,事故發生處依C1類規範審查後符合規定,於2008年4月28日核發建照。於興建竣工後,查驗結果符合C1類相關規定,於2011年5月26日核發使用執照,每年度均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檢查,2019至2023年的申報檢查結果均為合格。
林右昌也揭露明揚公司過去的檢查記錄,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上,最近一次檢修申報日期為2022年11月15日,不符規定,後在今(2023)年3月2日改善完成;在「消防安全檢查及防火管理上,最近一次檢查為2020年9月29日,不符規定,經複查符合;消防防護計畫書於今年2月1日同意備查,最近一次自衛消防編組演練為今年6月14日。
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上,林右昌說,權管機關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該工廠每年第三季進行申報,由檢查人簽證,送權管機關進行複查,經國土管理署系統查詢結果,該公司今年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尚未完成申報,系統顯示審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