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涉及學倫案,雖被認定有違失,但未達解聘程度,保住台大退休金。資料照
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涉學術倫理爭議,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向台大檢舉,王鴻薇今表示已收到結果,台大未解聘陳明通,她不滿批評台大對於陳明通「違反學倫」顯然是力挺到底。台大今(6/14)證實,經學校三級教評會審議,認定陳明通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因情節未達解聘程度,做出不予解聘決議。
去年九合一選舉前後,包括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等人,因論文抄襲遭撤銷學位,而其指導教授皆為陳明通,王鴻薇等人據此向台大檢舉其涉及有違失。
台大表示,2022年7月21日至8月11日間,接獲4位民眾具名檢舉,指陳明通擔任論文指導教師,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學校也依相關規定,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陳明通的行政責任。
台大指出,依照《教師法》,離職教師除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各款等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規定。後經三級教評會的審議,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的程度,所以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相關人士透露,教評會仍給3個懲處,包括要求陳明通不能回校兼任。
陳明通聲明書。翻攝畫面
台大也說明,雖然不能阻遏已發生的事實,但深刻檢討、引以為戒,已於6月2日教務會議中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 ,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的自律共識及資訊公開,以及對於多次發生違反學倫的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盼藉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
依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款,教職員如果被停聘、解聘、不續聘,主管機關將不受理其退休申請。如今,陳明通未因學倫案被解聘,應可領取教職退休金。
教育部晚間則表示,今日接獲台大所送陳明通學術倫理案查處結果公文,後續將據以續處退休案。該案查處結果,仍由台大依學倫案件處理相關規定辦理。
14:47 發稿
20:11 更新(教育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