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在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論文造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加重誹謗罪,彭滯美不歸,因此由台北地院通緝。但彭文正反控承辦檢察官黃偉在書類裡認定他「心生怨懟」,已經損害名譽,跨海向檢察官提告求償200萬元、登判決理由道歉。不過北院認定檢察官正常執行職務未損害人民權利,未經言詞辯論就判決駁回。
彭文正認為,蔡英文提告時,任職北檢的黃偉在起訴書裡主觀論斷他「心生怨懟,為對此表示抗議並謀求生路」,顯然是抹黑抹黑他的人格和名譽,他要求黃偉賠償200萬元並刊登判決理由在《自由時報》、《聯合報》及《中國時報》等3大報全國頭版1天。
不過北院認為,檢察官黃偉並沒有因為起訴彭文正加重誹謗的案件,被追訴或判決有罪確定的狀況,因此認定彭文正主張的事實,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不經言詞辯論程序就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