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今(12)日公告,就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紡織品等2455項台灣商品進行貿易壁壘調查。經濟部貿易局三點回應,並表示,中方不應將貿易議題複雜化、工具化。
貿易局表示,第一,我國對中國大陸物品的進口規範,是依照民國82年4月所訂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來管理,如符合不危害國家安全與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下,就可公告開放進口。
貿易局也每2個月召開「開放中國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審查,多年來基於國內需求,事實上已准許9,835項中國大陸農、工產品進口。
第二,就我方的了解,中國大陸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14條即明定,公告後應通知我方,但目前我政府仍未收到通知。
依據同一規則,中方若認定構成所稱的貿易壁壘,則應採取雙邊磋商、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或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第三,兩岸的經貿互動是互利互補,是區域間甚至是全世界供應鏈的關鍵一環,對全球穩定繁榮至關重要。中方不宜將貿易議題複雜化、工具化,干擾全球經濟發展。考量兩岸的經濟條件與結構不同,若有需要,我方願意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就貿易議題與對岸磋商討論。
中國商務部公告指出,上月17日收到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提交的申請書,請求就台灣對中國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調查範圍涉及2455項產品,主要包括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紡織品等。根據規定,商務部可採用問卷、實地核查等方式,向利害關係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預計今年10月12日結束,若遇特殊情況,可延至明年1月12日完成調查,要求利害關係方及公眾在公告發出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