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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委會揭131人遭中共跨境鎮壓 法務部研議修《反滲透法》補漏洞

    2026-11-05 09:47 / 作者 陳祖傑
    法務部長鄭銘謙針對「跨境鎮壓對我國民主法治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侵害與法律防制機制」進行專題報告。翻攝國會頻道。
    中共對台跨境鎮壓事件屢次發生,陸委會今(11/5)天在專題報告時指出,從2005年至今,國內受中共跨境鎮壓者達131人、149人次,對象涵蓋政治人物、軍事及司法人員、學者與公民社會人士;法務部認為,現行法律不足以完整處理相關犯罪,正研議修正《反滲透法》,增訂罪責、提高嚇阻力,並建立防止鎮壓效果擴散的規範。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司法院、外交部、內政部、國家安全局就「跨境鎮壓對我國民主法治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侵害與法律防制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陸委會在報告中將中共對台跨境鎮壓歸納為9大樣態:包括實體攻擊、刑事追責、心理壓迫、數位壓迫、邊境管制、連坐攻擊、經濟制裁、民主干預及機制濫用,手段從懸賞通緝、公布住家衛星照片,到騷擾家屬、凍結帳戶及濫用國際組織。

    陸委會指出,北京以所謂「懲治台獨」為名,企圖形塑對台管轄權,即使無法將當事人抓捕至中國,仍可反覆威脅迫使民眾自我審查,目的不只是處罰一個人,更要影響一群人,甚至癱瘓政府運作、侵蝕民主體制。

    針對現行法制缺口,法務部指出,現行多以傷害、毀損、恐嚇、妨害秘密或違反個資法等罪追究責任,刑罰主要反映個人權益受損,難以充分評價對民主法治的危害,例如普通傷害罪最重處5年徒刑,毀損、恐嚇罪最重各處2年徒刑,嚇阻力仍有不足。法務部表示,對特定人進行與性別無關的跟蹤盯梢,無法依現行《跟蹤騷擾防制法》究責;針對透過「台獨舉報專區」舉報的行為,也缺乏相應處罰規定,刻意散布鎮壓宣傳、擴大寒蟬效應等行為,同樣欠缺相關規範。

    法務部表示,目前正依行政院指示跨部會研商,規劃進行《反滲透法》修法,增訂實施跨國鎮壓的罪責並予重罰,將各類犯罪手法納入處罰,另研議沒收及網際網路相關規範。司法院則表示,現行《反滲透法》尚無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相關資訊揭露機制宜通盤考量,兼顧國家安全與基本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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