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縣議員洪柏葳任內收購人頭帳戶供詐團使用,彰化地院依6項加重詐欺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翻攝自彰化縣彰化市民代表會官網
昔日民意代表竟淪為詐騙集團幫兇!前彰化縣議員洪柏葳因積欠債務,在議員任內收購人頭帳戶供詐團使用,導致6名被害人受騙,後來甚至親自擔任取款車手,另案涉及800萬元詐款。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他身為民代卻知法犯法,且未與被害人和解,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6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柏葳2022年6月為償還吳姓男子的債務,在台中市一家茶行以20萬元收購女子名下2個金融帳戶,再轉交吳男所屬詐團使用。詐團以虛擬貨幣、原油投資等話術誘騙6人匯款,並透過ATM提款、銀行臨櫃提領及網路轉帳等方式轉移贓款。
洪柏葳不只提供帳戶,2024年還加入其他詐團擔任車手,曾在新北市犯案遭逮,另案被判刑1年5月。未料在入監服刑前,他又化名「玫瑰」,輾轉嘉義、台中等地向被害人收取現金,直到2025年9月在彰化再度落網,相關案件涉及款項達800萬元。
法官審酌,洪柏葳犯案時仍具縣議員身分,理應為民表率,卻參與詐欺犯罪。儘管他在偵審期間坦承犯行,至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就本案6罪各判處1年8月徒刑,合併定應執行2年2月。洪柏葳目前已因另案入監服刑,仍有其他詐欺案件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