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副司長李冠德。李佳穎攝
我國前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遭申訴職場霸凌案,外交部於10月初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李冠德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據了解,李冠德已經調回外交部條約與法律司。外交部今(10/28)日證實,已調離現職並調回外交部本部。
李冠德遭申訴超過200項爭議,除了酒駕、濫用工廠,還包括經常於會議中怒斥,假借權勢製造敵意的工作環境。外交部於10月7日召開會議,依據該案調查小組調查結果作成決定,認定李冠德部分行為構成「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1條所稱的職場霸凌。
外交部當時依部內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決定,即刻調整李冠德職務。媒體報導,經過相關行政程序,行政院在昨(10/27)日核定「另有任用免職」,確定將其調回外交部條約法律司,且於當日立即生效。
外交部對此證實,有關駐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遭申訴職場霸凌案,經調查程序後,調查小組認定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外交部已將他調離現職並調回外交部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