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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訴9年慢速審理中!趙藤雄、李述德6官商涉大巨蛋弊案 高院再延長境管8月

    2026-10-23 07:00 / 作者 侯柏青
    大巨蛋近年經營有聲有色,但9年前的弊案卻還沒審結。資料照。李政龍攝
    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大巨蛋弊案迄今9年,一審台北地院耗費5年審理,於2022年10月底判遠雄企業集團創辦人趙藤雄7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10年、前財政部長李述德9年不等;高院接手4年至今仍在緩步審理。承審合議庭日前考量趙藤雄、李述德、周勝考、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分署長洪嘉宏等6官商犯嫌重大,涉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再度延長出境出海8月。

    檢方懷疑,趙藤雄父子掏空遠雄人壽、前總統馬英九愛將李述德在大巨蛋議約時圖利遠雄、周勝考則收賄協助運作開發案、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分署長洪嘉宏則涉及向遠雄等建商索賄,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在審查大巨蛋消防等安檢設備時放水等。

    北檢於2017年10月間偵結起訴31人,對趙藤雄從重求刑24年、李述德和周勝考各被求刑10年。但一審耗費長達5年的時間審理,判趙藤雄7年、李述德9年、周勝考10年、洪嘉宏8年2月,許銘文及時任遠雄副總許自強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後已經4年,由於案情太過龐雜,至今仍難以審結。

    據了解,6名官商早在2017年10月底就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而《刑事訴訟法》的境管新制施行後,被禁足之路又重新再來,6人的境管期間於今(2026)年10月18日屆滿。

    高院合議庭日前徵詢檢察官、被告及律師團意見後,再審酌全案證據資料,仍認為李述德經原審認定成立《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周勝考和洪嘉宏經認定成立《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行為收賄或不正利益罪,犯罪嫌疑重大。

    合議庭認為,雖然趙藤雄、許自強涉及《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許銘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雖然一審判無罪,但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而依照卷內事證及證人供述,仍可認定趙藤雄、許自強、許銘文犯罪嫌疑重大。

    合議庭指出,6名官商涉及《貪污》、《證交法》之罪名,均屬於最輕本刑5年或7年有期徒刑之重罪,可預期的判決或執行刑度俱重,因此妨礙審判程序進行或規避刑罰執行的可能性也增加,然而,重罪常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合議庭認為,涉案的6名被告不是中高階公務員、民意代表,就是企業負責人及中高階主管,具備一定資歷及人脈,顯然擁有逃亡境外的能力,有相當理由可以認定,具有逃亡出境的可能性。

    合議庭指出,權衡6名被告的人權保障、司法權有效行使等要件後,再根據二審的訴訟進度,認為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因此裁定6人自10/19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過,關於許銘文的部分,合議庭在保障工作權考量下,認為他若有出國參加學術活動的必要性,可另外聲請暫時解除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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