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資料照。李政龍攝
具有中配身分的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先前登記參選竹北市長,不過被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認定參選資格不符規定,李隨後遞狀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定暫時狀態讓她參選,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對此,李貞秀今(10/22)天表示深感遺憾,並決定放棄抗告,尊重司法裁定。她強調,未來仍會留在竹北,對這座城市的感情與責任不會改變。
李貞秀先前登記參選竹北市長,不過被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認定,李因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參選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李貞秀隨後遞狀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定暫時狀態讓她參選,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若暫准參選,日後當選卻在本案敗訴,恐衍生撤銷候選人登記、當選無效訴訟或補選等問題,法院衡量選舉公益與個人損害後,認為沒有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裁定駁回聲請。
對此,李貞秀透過聲明表示,雖然深感遺憾,但決定放棄抗告,選擇尊重司法裁定。她說,關於陸委會令釋是否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以及原處分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信賴保護與平等原則,法院認為仍須進一步調查證據,才能判斷本案訴訟勝訴的可能性。李貞秀強調,這次裁定主要涉及暫時權利保護的必要性及公益衡量,並非對令釋合法性、人民既有權利是否受到侵害,作出終局實體判決。
李貞秀表示,一直相信並珍惜台灣是多元、包容、民主的社會,執政黨可以輪替,但法律不應因人而異,標榜民主自由的台灣,不應因為一個人無法選擇的出生背景,就將特定族群視為二等公民。
「真正有自信的台灣,應該容得下不同的生命故事;真正強大的台灣,更應該不怕不同的人愛上台灣。」李貞秀說,三十多年來,她在台灣生活、工作、繳稅、養育子女,都是已經發生、無法抹去的事實,並批評新住民在台灣的人生,不容賴政府任意「政治歸零」。
李貞秀表示,她的青春、家庭、工作、朋友,以及人生最重要的記憶,都已與台灣這塊土地緊密相連,即使這次聲請遭駁回,她未來仍會繼續留在竹北,「對這座城市的感情與責任,也不會因為一紙裁定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