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雨傘改版後,將原「院區專用」或「研究會館專用」警示文字,改為「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傘頭也加套塑膠墊止滑、保護。周志豪攝
立法院長韓國瑜6月在院區新設「立法院紀念品中心」,展售立院各紀念品,連「立法院雨傘」都以每支350元販售。但尷尬的是,販售的「立法院雨傘」傘面也寫有「公務雨傘、請勿攜出」,消費者買後使用恐誤淪竊占公物現行犯。
「立法院紀念品中心」販售的「立法院雨傘」傘面也寫有「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周志豪攝
立院解釋,推出前也有想過要改不一樣的設計,最終考量主要是希望維持「原汁原味的立法院公用傘」樣式,比較具有紀念意義,否則少了這幾個字,好像就沒意思。
「立法院紀念品中心」販售的「立法院雨傘」傘面也寫有「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周志豪攝
立院分析,由於民眾一般自用的雨傘,都會買小一點的或折疊傘居多,採購立法院紀念傘,應是「紀念價值大於實用」。
不過也有立院人士認為,紀念傘的樣式可與立法院現有的公務傘樣式一致,但警示用字應該還是要有所差異,才能區別公物與以紀念品形式販售後私物的差別,才不會造成購買紀念傘使用的民眾被誤解。
每逢降雨期間,立法院院區內與周邊地區時常可見有民眾持立院「紅黃藍綠」交錯的4色「五百萬大傘」穿梭其間,成立院另一道風景。
立法院在院區與會館重要出入口廣設傘架,方便委員與出入洽公民眾借用。周志豪攝
立法院總務處長廖炯志表示,早期的立法院公務傘傘面較小,常發生與立委同行者幫立委撐傘後,結果撐傘者自己卻半身濕的尷尬場景,後來才改版將立法院公務傘傘面放大,並改採如今的4色交錯傘布樣式,並沿用至今。
廖炯志說,當初設計4色交錯的特殊傘面設計,主要也是要提高辨識度,讓人遠遠一看就知道是立法院的雨傘,期望造成借出使用者在外使用壓力,希望之後能攜回院區返還,而非直接占為己有。
而改版後立院雨傘,傘面除均有「立法院」3字,隨放置地點不同,還分別加註「院區專用」或「研究會館專用」警示文字。廖炯志表示,自己兩年多前到任後,為降低遺失情形,又再將警示文字全改為「公務雨傘、請勿攜出」。
立法院雨傘改版後,將原「院區專用」或「研究會館專用」警示文字,改為「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傘頭也加套塑膠墊止滑、保護。周志豪攝
此外,立院雨傘傘頭,前年也一併配合調整,在原本單純金屬尖頭上,另套上止滑的塑膠套墊,降低雨傘頭撞擊地面損耗,也可成另類拐杖使用。廖炯志說,這是立院職工用心的小細節,但成本沒有變得更多。
立法院雨傘改版後,將原「院區專用」或「研究會館專用」警示文字,改為「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傘頭也加套塑膠墊止滑、保護。周志豪攝
廖炯志指出,將立院雨傘傘面警示文字修正為「公務雨傘、請勿攜出」,是希望強化該雨傘「公物」屬性印象,盼使用者不得已攜出院區時,有機會回到院區時也能幫忙攜回、返還,新設計確實讓立法院雨傘遺失情形顯著下降。
不過廖炯志自嘲,這兩年因豪大雨情形增多,立法院雨傘損壞情形增加,雖遺失數獎少,但一加一減總體損耗情形沒有很大的差異,粗估年使用損耗或遺失的立法院雨傘數總支數約落在200至300支之譜。
廖炯志表示,立法院院區常態應備有300支雨傘,但平時僅會有數十支分散放在如議場前、紅樓前、紅樓與行政大樓間、大門、各黨團門口、議場至行政大樓走道口或會館門口等置/取傘架,方便使用民眾甲地借、乙地還。
立法院在院區與會館重要出入口廣設傘架,方便委員與出入洽公民眾借用。周志豪攝
而等汛期來臨或下雨前,還會請立院同仁在重要出入口,隨時補充適當的雨傘數,提供充足服務,但也不會無限供應,主要考慮也仍是為了降低損耗。
廖炯志也透露,為降低立院雨傘遺失情形,本來有思考參考捷運站設置智慧共享傘設備,但研究後發覺,若立委正急著往返院區、會館開會,要使用立法院雨傘還要掃碼或按密碼,恐反而耽擱立委參與會議效率。
且為了降低立法院雨傘減損率而去裝置共享傘設備,可能也更不符合成本效益,特別是立院提供公用傘並沒有營利,只提供服務。廖炯志說,思來想去,好像沒有比目前機制有效的做法。
廖炯志表示,立法院雨傘品質佳、是好東西,在傘面加註「公務雨傘、請勿攜出」就是要提醒使用者返還,方便之後有需求者,發揮公用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