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資政、前民進黨主席姚嘉文連署反對Grab進入台灣。資料照片
針對外送平台 foodpanda 擬被Grab收購案,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等勞工團體,今天(10/12)偕同餐飲店家、學生代表、民意代表、公民團體與資安學者再度集結於公平會前,要求依法駁回併購案。Grab今天傍晚也發出6點聲明,強調Grab與華為花瓣地圖僅嚴格限定於8個東南亞市場合作,台灣並不在此合作範圍內。不過,姚嘉文等獨派大老多人連署,認為若併購通過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因此要求公平會拒絕通過此案。
根據今天發布的新聞稿指出,台灣國家聯盟、台灣教授學會及台灣教師聯盟偕同資政姚嘉文、吳樹民、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等,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個資及經濟安全等,認為此併購案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已明顯遠大於整體經濟利益,共同連署反對此併購案,希望公平會能正視將此案駁回。
發起連署的台灣國家聯盟、台灣教授學會及台灣教師聯盟,包括台教會會長薛化元、台灣國家聯盟理事長李慧生、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潘威佑、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以及多位學者蔣為文、陳月妙、許文堂、林呈欣、陳進金、楊德源、黃青真等多人連署。
連署案指出,Grab公司長期來與眾多中資公司即深且廣的投資及合作,包括:2015年「滴滴」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Grab。隨後,Grab對中資公司包括WeRide(文遠知行)及中國自動駕駛 AI 公司Momenta進行戰略投資,2018 年更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資推出結合AI、身份資料、醫療資料及支付整合的系統。在技術合作方面,除了華為花瓣地圖外,Grab與比亞迪、廣汽的電動車系統整合、與螞蟻集團AliPay 2016年起合作跨境支付,2023年更深化合作為支付及叫車系統Alipay+ Voyager。
連署案也直言,在Grab與中資千絲萬縷的關係下,連署人及團體擔心,此併購案將導致中國藉由Grab掌握我國各種數據資料,不僅危及國人個資隱私,更奉送國土資訊、民眾消費、移動及商業行為數據。這些珍貴的數據將成為中國掌控台灣社會及地理動脈的重要依據,嚴重危及國家安全。
若Grab進入台灣,連署書認為恐會發生影響包括:
Grab地圖與中國華為花瓣地圖技術合作恐危及我國家安全:Grab透過數萬名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員GPS收集海量即時定位及影像,和GoggleMap不可同比,擁有最在地、最即時、最細緻、3D的「活」數據。而,GrabMap目前與華為的花瓣地圖Petal Maps技術合作。眾所週知,中國公司皆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與第14 條),有義務配合政府收集數據。Grab所收集的即時台灣地圖被輸至中國嚴重危及我國家安全。
台灣民眾個資、消費行為以及商家數據等資訊儲存境外,難以確保不外不當使用,亦危及國安及經濟安全。Grab雖聲明與華為之合作不涵蓋台灣,台灣用戶資料儲存於新加坡。然而,資料一旦在境外,個資法第廿二條的行政檢查權即失去直接強制力,台灣政府難以查核這些資訊是否有再流往第三地、外洩、甚至是否有被他方取得進行分析或再利用。而Grab就紀錄不良,在新加坡曾多次違反個資規範,外洩用戶帳戶餘額、車牌與住址。一旦Grab成功併購,600萬消費者個資、消費內容、位置及時間移動等資訊,以及十萬家餐飲業訂單、交易與商家資料及其經濟活動數據之安全將難以確保。
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當世界各國都注意到AI快速發展中,一國的數位資料主權的重要性。韓國自2007年開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Google將高精度地圖資料傳往海外,堅持使用韓國本土的地圖,直至2026年才有條件局部放寬。歐盟及美國也對資料數據的輸出進行管制。Grab一再強調可以為台灣零售業帶來AI技術以強化商家銷售能力,台灣做為科技大國,AI軟體業的發展關係數位主權,政府更應扶植台灣廠商以保護台灣數位資訊。
基於上述的因素,連署案總結指出,此案所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亦即對國人個資保護、國土資訊安全、數位主權等皆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已經遠遠超過此案對台灣的經濟利益。因此,公平會應以公平法第十三條「如其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者,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