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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愛鄉土!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渣案一審重判 民進黨廉政會除名處分

    2026-09-24 09:07 / 作者 駱肇樑
    民進黨昨日召開廉政會,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說明討論內容。資料照,楊亞璇攝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入台南學甲爐渣案,台南地院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判處郭再欽8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民進黨廉政會昨日(9/23)決議,郭再欽雖已主動退黨,但已嚴重損害黨的形象,會中拍板除名處分,依規定5年內不得再入黨。

    民進黨昨日召開廉政會,針對郭再欽、黨籍立委林宜瑾、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及部分黨籍議員涉案狀況進行討論,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說明,會議中最主要是討論郭再欽的部分,他涉及兩起案件,其中賄選案已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學甲爐渣案部分,一審判刑8年6月,所涉侵占金額達21億,郭再欽自知難逃處分自行退黨,黨部無法停權。

    邱駿彥接著指出,雖然一審判決的「廢棄物清理法」並非民進黨「廉政條例」第二條明列的處罰罪名,不過會中委員討論認為,郭再欽破壞農地的行為,已違背「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價值,有違該條例第二條第四款「損害黨的形象」,因此決議除名。郭再欽本人經多次聯絡未到場,但有提交答辯書,廉政會是針對其答辯書內容討論。

    其他案件部分,邱駿彥表示,第二案是高雄議員陳明澤,廉政會予以立案;第三案是彰化縣江熊一楓,過去已經立案,她被羈押期間市黨部已經予以除名,江熊一楓不服並向仲裁會申訴、向法院提起訴訟,廉政會本次僅就地方黨部除名後,是否還要處理等法律問題進行討論。至於外界關注林宜瑾案,邱駿彥說明,案件一審判決後,檢察官又追加起訴,廉政會決定待全案確定後再行處理。

    徐佳青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邱駿彥坦言,廉政會中也有討論,但就是純法律討論,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這案還沒有結論,要按法條討論,過去沒有這樣的例子,最後結論是還要再收集資料,該案監察院已經處罰,但有沒有效還不知道,因為監察院處罰一定要有監察委員簽字,現在沒有監委,跟監院要資料他們也沒辦法給,不過既然外界有這樣的聲音,廉政會就來查察。

    邱駿彥說明,不論觀感如何,廉政委員會一定要依法,今天花了點時間討論利益衝突迴避法,這些都還無法確定,目前是就法律適用部分內部討論,尚無任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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