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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委人事案下週二投票!陳永興籲立院理性行使同意權:國人不樂見監察院空轉

    2026-09-23 12:17 / 作者 綜合中心
    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主持「監察院何去何從?呼籲立法院9月29日理性行使同意權」記者會。廖瑞祥攝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已於今年7月31日屆滿,目前監察院處於正副院長及監委均出缺的狀態,立法院將於下週二(29日)舉行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今(23日)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喊話立委能明智理性行使同意權,他強調「監察院如果空轉,恐非國人所樂見」。

    對於立法院將於下週二行使新任監察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總共27名被提名人同意權,陳永興指出,監察院目前仍是合法憲政機構,內還設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若立法院以廢除監察院為理由,卻不能真正修憲,造成監察院空轉,使得人民權益無法保障,公職人員、民意代表及政黨貪瀆或財產申報無從監督,司法不公案件無處申冤,恐非國人所樂見,值得立法院深思,期盼立法委員能明智理性行使同意權。

    陳永興說,要廢除監察院不是不行,首先要對現行法律進行檢討,立法院本身可先修訂修憲的門檻,目前規定修憲的門檻是需要經過立法院四分之三的同意。如此高門檻,而立法院內黨派對立衝突的情況下如何可能過關呢?所以真的想要修憲,第一步是立法院要先修法降低門檻為二分之一同意;其次,原本公投規定修憲要全體公民數過半同意的門檻也過高,應修改為公投票數的二分之一即可,才可能修憲成功。

    陳永興指出,不只是修憲門檻要先處理,真正改為三權分立的憲法,沒有考、監兩院後,考試權要如何轉移?監察權要如何轉移?審計權歸於何處?陽光法案的公職人員、民意代表、政黨財產甲報要由哪個單位來監督?針對司法不公以及行政貪瀆調查彈劾權要如何轉移?國家人權委員會要歸屬到哪裡?這些實質問題都必須要解決。但是目前還看不見朝野政黨有提出任何修憲的版本,如果未能修憲就造成監察院空轉,其實是在推卸責任,故意阻撓憲政機構的正常運作,立法院的表現如何能被國人接受呢?

    陳永興強調,他在立法院答詢的時候已經明白表示,在監察院尚未廢除前,應嚴審查通過適當適格人選進入監察院,努力提升監察院的功能。他也很具體提出了改革方案,期待能使監察院經過改革後,成為人民最後伸冤的救濟管道,也能成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權的處所。這些改革包括監察院的透明化,定期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報告監察院辦案進度,建立內外評鑑的機制,提升調查官人力素質,加強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的人權理念等。

    陳永興說,特別針對修憲訴求,他希望能於監察院成立修憲委員會,針對監察院轉移審計權、彈劾權、調查權如何在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內運作,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歸屬提出具體的方案,提供總統及立法院來參考,未來在適當時機,可請總統召集國是會議,邀請五院代表、朝野政黨代表、民間團體代表、憲政學者代表,共同凝聚國人共識,才能將修憲版本交付立法院以及公投,盼能真正解決長期未決的爭議問題。

    陳永興強調,今天聲明的內容是他最深切的盼望,也期待立法院9月29日能夠理性明智行使同意權,讓監察院的未來發展能符合國人的期待,也讓台灣民主憲政步上正常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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