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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鞭刑公投不成案 游盈隆再解釋:不屬重大政策創制

    2026-09-07 11:43 / 作者 李佳穎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主持「向人民報告」記者會。李政龍攝
    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的「鞭刑入法」、「重啟核電」及「交通罰鍰專用」等3項公投案,中選會審議後於8月28日宣布,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用遭否決。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9/7)日再說明,鞭刑公投因不屬於「重大政策創制」,因此立法院無權提案而遭否決。

    中選會今(9/7)日召開「向人民報告」記者會,游盈隆表示,中選會審議立法院所提公投案的權力來自《中選會組織法》第2條與第6條、《公投法》第3條的授權,中選會審查立法院的公投案是依法行政、完全合法。

    游盈隆表示指出,審查公投案的標準來自於《公投法》第15條、第2條第4項與第1條,由於「鞭刑入法」被認為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且牴觸現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並非「重大政策的創制」,不符《公投法》的規定,這是8個中選會委員經投票後形成的共識。

    根據《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僅能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發動公投,不能針對「立法原則之創制」或「法律複決」發動公民投票。而「鞭行入法」被認為是「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啟核電」則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才有不同的結果。

    游盈隆強調,這次中選會審查公投,破天荒採取徹底公開透明的方式,將會議表決的結果完全公諸於世,包含了投票結果、贊成或反對委員的姓名,希望能負責任地來向國人、社會等各界報告,「我們就是如此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用透明的方式依法行政、盡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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