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9/3)日討論「運動產業發展綱領」(115-118年)並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法。李佳穎攝
行政院今(9/3)日院會討論多項與運動部有關的報告事項,運動部將於9月9日成立滿1年,提出2026年至2029年新版的「運動產業發展綱領」與「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國小體育班不再增設新班,並將嚴查不適任教練,公開資料庫供上網查詢。
首先《國民體育法》將改名為《國民運動法》,卓榮泰表示,運動部成立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落實總統賴清德「健康台灣」的政見,以提升國民健康,因此特別設立了「全民運動署」來促進全民運動的風氣,所以運動部是「全民」的運動部,它掌理的事項也不局限於競技體育事務。
卓榮泰解釋,修法內容增加到12章70個條文,而新增的「適應運動」、「運動教練」、「運動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還有「運動產業及運動文化」以及「國際運動」等專章,以落實「競技運動全民化」、「社區運動產業化」以及「運動外交」,來營造多元平權的運動文化,促進社會包容以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卓榮泰也指出,為保障國小學生運動員的正常學習,國小體育班未來不再增設新班,既有國小體育班應依普通班的轉型政策,朝向「社團化」以及「社區化」來發展,以平衡學習與訓練,避免過早進行高強度的專項訓練。
運動部長李洋於院會後記者會補充,國小體育班退場必須經教育部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才會執行,運動部會再與教育部討論,使體育班轉型更為明確,也會與目前現存的各個國小體育班進行說明與溝通。
校園性侵與性騷擾頻傳,卓榮泰強調,將針對不適合的運動教練、裁判或者是運動專業人員,予以檢定、授證或註銷合格證書,要建立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避免不適任的人員進入運動場域,保障兒少的身心權益,維護運動場域的安全。
運動部主秘林佩君報告時表示,未來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列為「消極資格」,學校、家長及企業均能主動上網查核。李洋補充,將與衛福部、法務部共同更新資料庫,若有突發個案,將要求立即請辭調查,涉案人員的資料將先遮蔽,確認違法之後要求即刻退場。
政府自2018年起雖進行「體育協會」改革,但相關爭議仍層出不窮,卓榮泰表示,有關特定運動團體的管理,未來將強化財務透明以及公開的機制,推動專項委員會以選舉方式產生委員,強化組織治理,並且促進決策來貼近選手實務的需求。
另外,卓榮泰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以及特殊需求者平等參與運動的基本權益,特別參考國際及國內身障運動的主流議題,增設「適應運動」的專章,透過運動的規格還有器材設備以及場地環境的規劃,落實「運動平權」及「社會共融」的理念。
2026年至2029年新版的「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將政府高度及政策由體育行政提升到運動治理的層級。提出「智慧、夥伴、普及、制度、人才及永續 (SPORTS)」六個字發展為六大策略,盼分階段要達到「場域試點」、「擴大服務」、「接軌市場」及「標準制度化」等階段性目標。
卓榮泰也提到,運動部於9月1日推出「揮汗有禮」活動,民眾只要完成指定的運動任務,就可以兌換健康好禮,一推出便獲得社會非常熱烈迴響,建議可協同衛福部研議,將健康幣與運動幣再聯合加碼,以國人更健康、運動壯大台灣為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