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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誣指潘孟安受建商供養更一審敗 王鴻薇不認烏龍爆料:繼續上訴

    2026-09-01 12:43 / 作者 王家俊
    王鴻薇否認烏龍爆料潘孟安遭建商供養。資料照 郭宏章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任賴清德總統競選總幹事時住廠商豪宅,潘提告求償。歷審判王應賠償50萬元及移除文章,更一審今宣判,王鴻薇改判賠30萬元、文章不必移除。王鴻薇今(9/1)對此表示,將繼續上訴,並指判決恐受到潘孟安的政治壓力。

    王鴻薇中午在臉書發文說,針對她召開記者會揭發潘孟安入住綠能公司董事長豪宅相關案件,令人遺憾。更一審判賠償卻又可免除移除貼文及影片,她認為,這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的判決,顯然仍受到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壓力。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政治人物本應受檢驗,決定繼續提出上訴。

    王鴻薇說,本案在最高法院廢棄判決發回更審時已認為,她發言前已查證潘孟安居住該屋一段期間,房屋所有權人是力能公司董事長、天方公司的法人代表楊宗,天方公司2021年取得發電業經營許可,在屏東縣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

    她表示,在記者會出示所調查的事證,以潘孟安長期居住於楊宗房屋的查證結果為基礎,開展關於建商集團房屋讓潘孟安居住的事實陳述,及後續的主觀質疑、評論。甚至對於我的有罪判決,用「已嫌疏略」這樣的重話。

    她說,過去類似判決以公共利益及政治人物可受公評判決不罰所在多有,現在法官判我可免移除貼文,顯然也認為此事件應訴諸公評合理評價,但又對我罰款,判決內容自相矛盾,背後壓力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王鴻薇表示,去年十月,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在節目中談「假議題操作四步驟」,公開說明「操作假議題」的四步驟戰術,並舉「台中市普發現金4萬元」為例,描述造謠流程:「丟出假議題、製作哽圖、讓對方澄清、再拿澄清打一次」,甚至形容這是「勝利方程式」。顯然已經是煽動群眾惡意造謠的等。但士林地院卻說「主軸是討論”假議題的操作手法”」不符合「散布謠言」要件因此裁定不罰。

    王鴻薇說,雲豹能源前董事長賴勁麟,不滿時任立委黃國昌公開批評他是「綠能貪腐集團」的核心首腦並大賺黑心錢,因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法院不但判決賴勁麟敗訴,理由認定綠能政策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而賴勁麟當時身為指標性綠能企業董事長,其政治背景與企業獲利是否合理,屬於可受公評的重大政治與公共議題,黃國昌的言論屬於正當的政治監督與評論。

    王鴻薇反問,同樣的標準,未來的總統府秘書長長住在「綠能」公司董事長豪宅,綠能政策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難道就不是「重大公益」事項?請問這不是司法雙標什麼是司法雙標?

    她表示,當司法權服膺於執政意志,當執政黨利用判決撻伐異己,恫嚇民主監督制度,傷害的不只是司法信任,更是讓國家憲政根基土崩瓦解。但是王鴻薇不會被打敗,在野監察不會倒下;這樣的結果她會堅持繼續上訴,對抗這個染指司法,濫權蠻橫的惡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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