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進度日前引發關注。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由法務部保護司指揮監督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執行,協助被害人及家屬重建生活,提供補償金、社工陪伴、律師與心理諮商師等資源。但,實際情況是官方專職人力與預算嚴重不足、專業知識不夠,導致服務不到位,往往讓被害人與家屬無感,甚至造成二度傷害。
已提出《犯保法》修正草案的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12月22日)在立院質詢時,質疑犯保協會人力吃緊,現行1人要服務200個被害家庭,竟然還要支援法務部的反毒、反賄選、反詐騙宣傳活動,她認為「非常不妥」,應優先協助被害人。
王婉諭也說,《犯保法》中有犯罪被害人的補償機制,但她收到相關反映,曾有性侵被害人在補償的審議過程中,被檢討是否因穿裙裝、因個人事由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若有可歸責狀況將無法獲得補助。甚至,在王婉諭自己的(女兒小燈泡被隨機殺害)案件審議過程中,也有人問她「那你現在還會難過嗎?」想確認她是否身心受創足以領取補助。
王婉諭說,這樣的過程都是在檢討被害人,足顯專責人力不夠專業,也絕對跟組織架構有關係。因為犯保協會目前由高檢署檢察長擔任董事長,並指定檢察官擔任董事會成員,但這些檢察官日常業務繁忙,沒有多餘心力、專業認知來了解被害人需要哪些協助,她提出的修法希望讓明訂犯保協會的組織組成,專業資格認定、遴選與汰換機制,希望犯保協會董事會走向專業、公開透明、有課責性。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苛責被害人「很不合理,而且很不應該」,他支持王婉諭所述的修法方向。
同時對於王婉諭指出犯保協會1年預算8000萬,但協會1年有6000件案件,一個被害人攤到的費用才1萬出頭,經費遠遠不足,因而要求成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蘇貞昌承諾「我們往這方面來努力」。
王婉諭提修《犯保法》,避免犯保協會淪為被害家屬的「二度傷害」。(圖/王婉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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