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賴卓體制藐視國會,翁曉玲臉書發文表示,凍結薪資係略施薄懲,對無良政客須祭鐵拳。翻攝翁曉玲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年9月至12月之薪資,引發社會關注。翁曉玲昨天(8/28)於臉書發布長文反擊痛批,中華民國史上從未出現如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般公然藐視國會、違憲抗法的正副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她強調,面對不正常且近似瘋狂的無良政客,代表民意的立法院絕不能因循守舊,必須端出鐵拳手段以約束公僕之濫權行為。
翁曉玲列舉指出,卓榮泰任職2年3個月以來,創下多項憲政惡例,包括8次法律覆議失敗後仍不接受或辭職、8度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案、拒絕依法編列預算、延宕NCC人事提名,以及拒絕備詢與提供立委調閱資料等。此外,卓榮泰雖已被立法院提案譴責6次,卻依然不願下台悔改。因此,立法院凍結其4個月約148萬元的薪資,實屬「略施薄懲」,與其惡意傷害地方政府、軍警消、兒少及廣電業者等數百萬人、上千億元權益相比,已相當客氣。
針對預算凍結的合理性,翁曉玲說明,本次提案並非直接刪減,而是設有解凍條件的凍結案,只要卓榮泰依法編列預算並依憲副署法律,即可達成解凍標準。她引述《預算法》第52條規定指出,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規定,且目前並無法律禁止對政務人員薪資附加條件。同時,去(114)年立法院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即曾減列行政院政務人員待遇270萬7千元,顯示刪減政務人員薪資預算已有前例可循。
此外,針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01號解釋稱凍薪違法一事,翁曉玲反駁表示,該號解釋處理的是受憲法第81條保障之「法官」專業加給問題,而行政院長並非大法官。她進一步引用釋字第391號與第520號解釋指出,經立法院通過並公布之預算案具備「措施性法律」效力,對執行機關具有規範與拘束力。
翁曉玲最後警告,卓榮泰若執意不理會預算案續領薪水,主計與相關核撥人員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一旦違法核給薪俸,公文上的簽名蓋章均有法律追訴問題。她引用古文「天下難治,不知難治者非民也,官也」總結,強調凍結薪資旨在要求行政院長懸崖勒馬,卓榮泰能否續領薪水全憑其一念之間,若願意依憲依法履職即可支領,若執意不守法,就不該領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