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親自贈送「就《⺠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效之聲明」。李政龍攝
外交部與台經院今(8/4)日共同舉辦「凱達格蘭論壇」,「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發表共同聲明,反對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IPAC日本共同主席、前日本防衛大臣中谷元代表致詞時特別提到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攻擊的案件,並表示不能將之視為單一犯罪案件。
IPAC:法律延伸海外恐成跨境鎮壓工具IPAC聲明中強烈譴責此法的制定與施⾏,認定其嚴重違反基本⼈權,並指出北京所謂的「中國化」 ,實質上就是⼀場由國家主導、具有侵略性的同化運動,旨在系統性⽡解中國境內藏⼈、維吾爾⼈及其他少數⺠族獨特的語⾔、⽂化與宗教認同。
IPAC表示,此法效⼒更延伸⾄中國境外,海外組織及個⼈,凡北京認定為破壞「⺠族團結進步」或煽動「⺠族分裂」之⾏為,皆可依中國法律被追究法律責任。此舉不僅威脅到中國境內的維權⼈⼠,更威脅到所有敢於說出真相的研究⼈員、記者、公⺠社會⼈⼠及政治⼈物。
IPAC指出,此法⾮但無助於團結進步,反而使境內外的迫害同步加劇,要求中共必須⽴即停⽌這些破壞性且煽動分裂的政策,並履⾏其在《經濟、社會及⽂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的義務,並呼籲所有⺠主國家,動⽤⼀切可⾏⼿段譴責並反制此威迫性法律。
中谷元提矢板案:不能視為單一犯罪事件中谷元提到,前日本記者矢板明夫於演講結束後遭到襲擊;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他無意妄下定論,但有一點值得指出,這剛好發生在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後5天,這部法規的第63條新增規定,即使是位於中國境外的組織與個人,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中谷強調,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中國政府正主張,一個人在東京所說的話、在台灣所說的話,乃至於在這個論壇所發表的言論,都擁有刑事管轄權,因此絕不能把它視為單一犯罪事件來處理,也不能將它看成只是暫時性的國安措施。
中谷指出,中國政府並未在國內控制與海外影響力操作之間劃下任何結構性的界線,也無法把跨境鎮壓切割出來,當成警察機關負責的治安案件;他也強調,外國干預、經濟脅迫、網路攻擊等,都不是彼此毫無關聯的個別事件,而必須理解為一套整體戰略下、有組織且相互配合的一系列行動。
中谷表示,跨境鎮壓並非新現象,各國目前正攜手合作,透過因應外國干預的法律架構、針對性的制裁措施,以及發布旅遊警示等方式採取各種可能的反制措施;然而,威脅並未減弱,反而中國政府已將其制度化、法律化。
中谷元批中國任意拘押外籍人士針對甫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中谷提到,他一方面令人擔憂它將進一步強化對少數民族的同化政策與迫害;另一方面,也擔憂其域外適用(extraterritorial application)可能造成對他國主權的侵害,抱持極為深刻的憂慮。
中谷曾擔任日本防衛大臣,他表示若其他國家的軍機侵犯領空,雷達會立即偵測,戰機也會立刻緊急升空攔截;然而,當站在自己國土上的國民,因為害怕外國而不敢發聲時,卻沒有任何警報會響起,此刻必須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視為國防問題來看待。
中谷自承也曾擔任內閣總理大臣輔佐官,負責國際人權事務,無論是保護國內外外籍人士的人權,還是保障身處海外的日本國民的人權,都是政治人物的重要職責;而自中國《反間諜法》修法施行以來,至少已有17名日本人遭到拘留。
中谷也提到,一位50歲、畢生致力於促進日中經濟交流的日本企業人士,去(2025)年更被判處3年6個月徒刑,直到今天,無論是本人、家屬,還是日本政府,都不知道他究竟犯了什麼罪,「如果連罪名都不需要公開,那麼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到逮捕。」
林佳龍:新法為跨國鎮壓提供法律基礎外交部長林佳龍在致詞中指出,中國過去以《反分裂國家法》等法律工具,配合軍事演訓和威嚇來否定台灣的國家主權,破壞台灣的民主,如今則進一步延伸至強迫民族認同與進行意識形態治理,並藉由對個人進行跨國鎮壓,來製造整體的寒蟬效應,企圖影響海外社群與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林佳龍特別提到,中國在今年7月1日實施所謂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這部法律實際上為威權主義輸出紅色恐怖、進行跨國鎮壓提供法律基礎;它賦予中國執法機關恣意解釋的空間,其威脅不僅限於台灣,任何國家的組織和個人,只要其言行不被中國接受,都可能成為被針對的目標。
林佳龍強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已陸續出現實際案例,足見中國推動的一系列以「國安」或「民族」為主軸的相關立法,不僅是對各國主權及法治的侵犯,更是對全球言論自由、人權保障與國際秩序的公然挑戰。
外交部長林佳龍出席「凱達格蘭論壇:2026印太安全對話」。李政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