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柯文哲因未繳清罰款,將被禁止搭乘高鐵、飛機。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稱法務部扣押柯文哲的銀行存款,只留6000元讓他生活。媒體提到,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遭裁罰5833萬元,因未在期限內繳清,行政執行署將執行「禁奢令」,讓柯文哲連飛機、高鐵都不能搭。正值選舉期間,恐造成柯文哲輔選不便,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痛批,「這一套窮凶惡極的垃圾嘴臉,還是拿去對付欠國家1.7億還整天上酒家吃米其林的賴清德恩師吳乃仁吧。」
《風傳媒》報導,行政執行署官員表示,柯文哲未繳清《政治獻金法》罰款,執行署身為「國家討債公司」,將祭出禁奢令,讓他連高鐵都不能搭,違反的話
全民都可檢舉。
陳智菡表示,報導中某執行署官員透露,對柯文哲追討債務期間,一旦對柯文哲發出禁止命令,柯文哲在年底大選的競選期間,就不能搭乘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趴趴走助選,只能搭乘一般汽車,風塵僕僕地到各地,住宿或是集會更不能選5星級旅館。」還提到即使有柯文哲的支持者自願提供高級轎車或開總統套房給柯文哲,柯文哲都不能接受。
陳智菡直言,這篇官員放話是在自證違法,因為根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應優先依刑事法律處罰。」講白話就是三件事:1. 刑事優先。2. 未定讞前,不應先行政處罰、3. 同一行為,不得重複處罰(禁止一罪二罰)。
陳智菡指出,民進黨執政下,不只是選擇性執法,還違法執法,明明刑事還在審理、行政機關就搶先開罰、準備強制執行。這就是典型的未審先判、刑未定而罰先行,一邊寫劇本做政治操作。執行署要執行的「罰款」罪名來自監察院把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直接定性為柯文哲「侵占」、把柯文哲相關的商業活動無限上綱成違法募款,根本就是創造出來的莫須有之罪,還在上訴就要抄家,狗官是兼職在當土匪嗎?公然搶劫還沾沾自喜給媒體獨家?是在急甚麼?怕甚麼?怕柯文哲到處助選翻掉民主進步黨?
陳智菡怒斥,這類官員的祖先就是秦檜,搶著發12道金牌追殺。這一套窮凶惡極的垃圾嘴臉,還是拿去對付欠國家超過1億還整天上酒家吃米其林的賴清德恩師吳乃仁吧,他定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