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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格」之爭落幕!徐巧芯怒告名嘴未提再議 許維智獲不起訴確定

    2026-06-15 08:14 / 作者 呂志明
    徐巧芯(圖左)、許維智(圖右)。資料照。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不滿名嘴許維智在政論節目批評她「破格」,憤而提告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認定該言論屬對公眾人物的政治評論,於今年4月9日處分不起訴。當時徐巧芯怒轟檢方羞辱女性,並反嗆「破格檢察官」、揚言誓言再議;然而,北檢在法定期間內並未收到徐巧芯的再議聲請,不起訴確定。

    事件源於去(2025)年7月26日晚間,名嘴許維智於YouTube平台節目評論時,先是以台語指徐巧芯「食無三把蕹菜,就欲上西天」,隨後更直言「男人若娶到這種女人」叫做「破格」。徐巧芯得知後強烈不滿,認為該言論暗指她不檢點、嚴重侮辱人格,甚至影射其婚姻與家庭,已遠超對民代工作表現的合理評論範疇,因此決定提告。

    對此,許維智堅決否認犯行,他辯稱,「破格」在台語中雖有「失格」、「不適任」之意,但在華語中卻有「破格晉升」、「破格錄取」等超越等級的正面意涵。許維智強調,因徐巧芯在挺過罷免案後的發言過於狂妄,他無法認同其政治風格,認為她不適合擔任立委,才會在主持人問及罷免案看法時,借用華語字面意思進行「反諷」,藉此表達徐巧芯「失格」的觀點。

    承辦檢察官翻閱教育部台灣台語常用辭典查證,發現台語的「破格」確實意指八敗星、掃把星,形容命理有缺陷、常帶來霉運搞砸事情,與華語意思大相徑庭。

    然而,檢方綜合考量後認為,理性閱聽眾觀看節目片段時,皆能理解許維智是針對徐巧芯的立委身分、工作表現及罷免案等攸關公益的政治議題進行綜合評論,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

    至於言論中提及的婚嫁關係,雖稍微逸脫罷免案的直接評論範圍,但仍難以認定有貶損徐巧芯人格的惡意,最終以罪嫌不足為由,對許維智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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