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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二代靠父親名義吸金1億 顏大鈞一審判7年10月

    2026-02-06 17:50 / 作者 林佳鋒
    顏大鈞(左)打著父親顏純左(右)名義對外招攬投資吸金,一審判刑7年10月。翻攝顏純左臉書
    台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兒子顏大鈞,扛著「政二代」名號,利用父親人脈光環招攬投資,涉嫌向梁姓女子等6名被害人吸金逾1億元,梁女控訴家庭因此破碎。台南地方法院今天(2/6)宣判,依6個詐欺取財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可上訴。

    台南地院指出,顏大鈞明知自己無資力,也未參與任何投資,自2021年起利用父親曾任台南市副市長、政商關係良好之身分背景取信於人,還聲稱總統賴清德是乾爹,向被害人鼓吹投資當舖、中古汽車買賣及台南市政府工程等,保證賺取利息分潤,導致6人陸續交付1億1998萬餘元鉅款。

    顏大鈞收到錢後並未投入任何投資,反而將款項用於支付前期分潤、賭博等用途,直到2025年4月起,投資人聯繫不上才報警處理。

    受害梁姓女子指控,她向家人及友人借錢給顏,顏拿錢去買奢侈品,自己幾乎撐不下去,每天跟丈夫吵架,吵到家庭快破碎了,想至少拿回3000萬元解燃眉之急。

    台南地院最終依涉犯6項詐欺取財罪,判處顏大鈞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另外他雖與3名被害人和解,但受害金額較高部分未和解,分別宣告沒收1200萬元、3000萬元及1850萬元,合計6050萬元,且將於無法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以剝奪不法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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