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李佳穎攝
行政院會今(12/26)日討論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新增立委赴中也須經許可,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而包括立委、縣市議員與村里長在內的民選公職人員,若赴中接觸中共黨政軍,返國後必須揭露相關內容,違規者最多將罰10萬元。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有關民選公職人員接觸中共黨政軍的部分,在修法前完全沒有規範,新增的修法版本則要求必須公開揭露時間、地點、事由與過程,並由權責主管機關公開,如果未提供,或提供不實,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外界關注要如何了解是否有規避揭露,梁文傑表示,針對這些需要公開的民選公職,採取事前信任、事後揭露的做法,這種方式其實是賦予誠實的義務,他們未來選舉時,若沒有如實報告,就容易遭人檢舉或揭露,「當時參加活動時,別人拍了一張照片,選舉時丟出來。」
邱垂正也認為,過去沒有任何規範,因此無從掌握他們是否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有接觸,也無法回應社會上各種疑慮與不安;現在有了揭露制度,至少要求他們如實向權責主管機關揭露,未來如何定義主管機關,又該如何公開揭露,都會由內政部訂定相關辦法作為依據。
梁文傑將民選公職人員回國報告的做法比喻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監察院其實無法追查誠實與否,但若遭人檢舉,相關單位就會啟動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