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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調未歧視陸配 劉世芳:若大陸地區不是外國「等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2025-11-24 17:07 / 作者 駱肇樑
    內政部長劉世芳24日於立法院備詢時強調,兩岸分屬不同國籍,內政部只是依法行政、並未歧視陸配。資料照,李政龍攝
    全國5位村里長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被內政部要求依國籍法解職,引起各界討論陸配參政權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國籍法沒有藍綠之分,也對其他國籍一視同仁,並未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劉世芳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分屬兩個不同國籍,只要在台灣任公職,就只能對單一國家效忠;至於有國民黨立委認為「大陸」並非外國,劉世芳表示,倘若大陸不叫外國,等同變相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花蓮陸配村長鄧萬華今年8月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被富里鄉公所解職。經向花蓮縣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目前尚待富里鄉公所另作處分。立法院國民黨團對此表示,將修法保障陸配參政權。

    劉世芳今日就「普發新版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如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之政策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民進黨立委陳培瑜關切在野黨立委有意要修國籍法,並指要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角度進行修法,劉世芳表示,根據內政部主管的國籍法第20條規定,如果擔任公職,需於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且根據行政院民國112年函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是外國國籍,內政部就是根據這個函釋,若要無限上綱到憲法的話大可不必。

    劉世芳強調,內政部沒有藍綠之分,國籍法是針對中華民國以外的任何國籍,只能對單一國家效忠;若只為了陸配修國籍法,將陷入政黨間對政治解讀的不同,並表示內政部都是依法行政,並未歧視陸配,只是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分屬兩個不同的國籍,且中華民國主權不可以做任何讓渡。

    劉世芳指出,內政部對其他國家都一視同仁,例如曾任立委的副總統蕭美琴、前立委李慶安都依規定辦理,沒有特別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要在台灣擔任公職,就要對憲法宣誓效忠,不可能同時效忠兩個國籍。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詢問,內政部如何看待國民黨立委主張「大陸不是外國」?劉世芳直呼「非常訝異」,因為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等其他官方文件,都未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大陸地區」不叫外國,等於變相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現在全世界都知道,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劉世芳強調,我們的國家現在就是中華民國,「無論怎麼樣,要保全中華民國的最大利益,包括主權不容讓渡、也不能被解釋為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允諾會堅決捍衛國籍法。

    民進黨立委黃捷建議,內政部可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予以解職。劉世芳回應,內政部已派人員了解,若花蓮縣該名中配村長最後仍回復村長資格,內政部會依法要求解除村長職務,至於地制法部分會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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