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總統蔡英文2019年出訪,卻爆發國安特勤利用總統專機走私上萬條菸的醜聞,揪團主謀、前國安局少校侍衛官吳宗憲一審判10年4月,另有張恒嘉等7特勤、4名華航高層全有罪。高院今辯論,除吳宗憲拒認罪,其他特勤全改口承認圖利,但否認刑度10年起跳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重罪,吳宗憲的委任律師王振志當庭痛斥,「一個案子竟然把國安系統搞成這個樣子,如果有罪,前三任總統的7次外交行程難道都要依法偵辦嗎?沒有國安人員,什麼都不是。」
調查指出,蔡英文2019年7月出訪展開「自由民主永續之旅」,排定出訪海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國及聖露西亞等4友邦,吳宗憲為本案承辦人,張恒嘉負責調度駕駛班。不過,吳宗憲等人卻透過LINE揪總統府侍衛室人員,瘋狂向華航購買免稅菸,不斷追加到上萬條,等總統專機返台後,吳宗憲等人夥同6名侍衛室軍官開車載走香菸,利用免查驗通道特權挾帶入境,結果被人贓俱獲。
當初檢方依刑度10年起跳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起訴「國安幫」時任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總統府侍衛室上士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張家維、李君偉及葉信宏等8人。至於「華航幫」4名成員部分,檢方依貪污之圖利罪(刑度5年起跳)、逃稅等罪名起訴時任空品處副總邱彰信、協理于堯,另依逃稅罪起訴管理師陳穎彥;但檢方認定,負責規劃的組長黃川禎涉案程度深,將他列為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的幫助犯。
涉案前少校張恒嘉只願官司早點結束。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於2021年6月判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其他6名特勤人員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張家維、李君偉及葉信宏均被判刑,而「華航幫」也跑不掉,邱彰信被判2年8月、于堯2年6月,負責籌畫的黃川禎最重,被判5年4月。全案上訴高院纏訟4年。
高院今天進行最終辯論,8名特勤本來在審理期間均不認罪,卻在今天辯論時改口,「國安幫」除了吳宗憲抵死不從以外,其他7人全數翻供,不過,特勤人員認罪範圍僅限於刑度5年起跳的圖利罪,仍不承認刑度10年起跳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及逃漏稅。委任律師團則替認罪的特勤人員喊冤,強調他們歷經5、6年的訴訟折磨,如今好不容易恢復正常生活,希望有機會拚緩刑或輕判。
除了「國安幫」改口,「華航幫」的態度也鬆動了,邱彰信、于堯和黃川禎也改口承認圖利罪,但堅決否認有逃稅犯行。今天在場的被告多數改口,僅有吳宗憲自始否認犯罪。
吳宗憲的委託律師王振志當庭感嘆,他已經執業31年了,首次在高院碰到這種狀況,一個案子拖了4年,已經是嚴重遲滯,他要抗議。
他進一步解釋,一般旅客入境是走入境大廳,之後走綠色通道或紅色通道,走紅色通道就是攜帶(免稅品等)過量主動申報,他強調,本案是關稅局台北關一開始就核准放行,依法本來就應該免驗,台北關是「應不作為而作為」,反而違法,「不教而殺謂之虐」。
王振志表示,從陳前總統(陳水扁)以來共有3任總統出訪7次,本案如果有罪成立,難道所有的國安人員都要依法究辦嗎?「沒有國安人員,什麼都不是,俗話說『吃果子拜樹頭』(比喻飲水思源),他們的舉動只是社會觀感不好,沒有犯罪問題…」他對著旁聽席上的台大學生說,「你們台大的要聽好!」審判長見狀提醒律師回到辯論意旨,表示辯論是要講給合議庭聽。
王振志表示,之前傳喚的鑑定人認為應該用《菸酒管理法》來裁罰吳宗憲,非常荒謬,既然免驗就不用申報,有關稅豁免權,我手上有第二版的法學方法論,是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寫的….
審判長再次出言,建議律師針對辯論重點發言。
王振志忍不住當庭砲轟,「你浪費了我4年時間(指案件在高院4年),我講個40分鐘不為過吧,海關進口是要對事不對人,台北關讓華航交貨給國安人員,吳宗憲是買受人,交給吳宗憲以後就是隨身物品了,吳宗憲就是旅客,案子被移花接木,我感到非常痛心,一個案子竟然可以把國家搞成這樣…」
吳宗憲的另一銘委任律師林俊宏則強調,只要用便宜的價格買到菸,吳宗憲主觀上並沒有不法犯意,他並舉出,承辦「久安專案」的行政官也有作證,行政官證稱,「訂免稅菸就是我的工作…原本學長就是這樣交代,從陳前總統(陳水扁)開始就是這樣買。」他認為,這種狀況是慣例,每一個這樣的職務都會做這樣的工作,吳宗憲的做法並沒有不同,他沒有拿到任何好處,而本案香菸也都被查扣,沒有圖利問題。
另一名主要被告、前少校張恒嘉則吐露,本案已經6年了,他一度被羈押,媒體也廣泛報導,他的壓力無所不在,他從20年前進入軍職,原本是因為家裡經濟不好,但他從少校一夕淪落到被羈押,導致他身心俱疲,他希望早店結束官司,讓他的生活能重新開始。
律師則說,張恒嘉是「法律門外漢」,鑑定人到庭陳述以後,他隔兩天就遞狀認罪,由於他的不法所得為5萬以下,希望法院考量減刑。
時任華航空品處協理于堯。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罪名及判刑被告一覽表●罪名: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吳宗憲:10年4月,褫奪公權10年
張恒嘉:10年2月,褫奪公權10年
劉尊彰:7年,褫奪公權7年
黃柏維:6年4月,均褫奪公權6年
潘秉忠:6年4月,均褫奪公權6年
葉信宏:6年4月,均褫奪公權6年
李君偉:6年4月,均褫奪公權6年
張家維:6年2月,褫奪公權6年
●罪名: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幫助犯黃川禎:5年4月,褫奪公權5年。
●罪名:逃漏稅捐罪邱彰信:2年8月
于堯:2年6月
陳穎彥: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