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意見發表會第一場。中選會提供
8月23日將舉辦核三延役公投,中選會今(7)日舉辦第一場電視說明會。正方代表、清大教授葉宗洸從能源安全、國家安全、核電安全、發電成本等角度主張為何要推動重啟核三;反方代表、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則從科學驗證、法令規定、資訊充分揭露及民意展現等角度認為,目前不是舉辦核三重啟公投的合適時機。
今天電視說明會共有2輪,正反雙方在每輪各發言12分鐘;《太報》特將正反雙方主張,以及回應外界質疑的「金句」摘要如下。
葉宗洸主張重啟核三的8大理由一、台灣資源饋乏、98%能源仰賴清口,包括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谷立言、美國前海軍情報局指揮官皆表示,台灣應該維持至少一座核電廠運轉。
二、從燃料安全存量看,燃煤存量36天、天然氣7至12天,核燃料卻長達18個月至36個月。
三、對岸軍演已將高雄永安天然氣接收站列攻擊目標,清楚知道台灣電力高度仰賴天然氣的弱點。
四、從俄烏戰爭經驗已知,核電廠反而不容易被列為戰爭攻擊目標,因為受害者並不只限被攻擊的那一方;保留核電至少提供5%至6%電力,可確保戰時軍事、政府、醫院等基本電力。
五、地震災害從未損毀全球任一座核電廠,核三耐震係數0.72G,是台北101大樓耐震力0.3G的2倍之多,也比翡翠水庫0.4G來得高。
六、福島核災是地震後引發海嘯,而福島核電廠防海嘯牆只5公尺高,緊急備用發電機又在地下室,無法用電抽水冷卻爐心,才會熔毀。核三廠位在海平面以上15公尺高,加上防海嘯牆已19公尺,緊急備用發電機也在地面之上,不致發生福島核災事故。
七、核電每度平均成本1.5元,低於天然氣發電,以及躉購風電每度6.5元,躉購光電每度4.8元,可降低台電經營成本。
八、大林5號機、興達3號、4號機都轉緊急備用機組,台中電廠未來改建天然氣電廠後也保留6部燃煤機組;既如此,核電機組即便運轉執照到期,也應保留做為緊急備用。
曾文生反對此刻舉辦重啟核三公投的8項論述一、核電廠延役要經一定程序,概括性的理論討論,無法代表真正的科學驗證。主管機關是否同意「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寫在文件上很容易,但科學上要經驗一定流程檢驗。
包括設備老化狀況,現有設備能否足堪展延期間的重任,有否建廠時未發現的風險因子,以及經科學及工程手段將風險降低到一定程度,都透過公開透明程序向國人說明後,再來進行國人意志的展現,才是正確的程序。
二、核能機組能否延役或重啟,要經一定科學流程進行,需要時間、也要工程設計與調整,這都不是簡單投票可做決定的。目前核三沒完成安全檢查、沒進行任何設備更新、也沒進行工程補強,在此之前就要做是否重啟的決定,是否是合適時間?
三、正方代表一直拿國外經驗表示,核三只要一年就可通過安檢,然後重新運轉。請具體告訴國人,國外到底有哪座電廠可以在一年內通過安檢又重啟。
四、核電重啟三原則為安全確保、核廢有解、民意支持。在此之前還有二個必須,核安會必須修訂《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子法、台電必須依法啟動自我安全檢查,這都是依循法律規定的工作,也是台電職責,但核安會上周才公布子法,仍未完成立法程序。
五、核能使用已被簡化成「非核家園」,或者「不是非核家園」;卻忽略背後一些價值。不希望使用核電造成的負擔成為下一代的負債,但迄今台電仍在積極尋求核廢料解方。此時用保證口吻要人民做選擇,還是回到原來的老路。
六、口頭保證、沒足夠充分資訊揭露的所講出的核電安全無虞;和經一定嚴謹程序對外揭露有哪些殘存風險,再請求或教人民意見,再達成一定共識,決定我們要不要承接這些殘存風險,這是完全不同的流程。
七、正方代表把核電重啟、繼續運轉,講成不用花很多錢,是非常容易之事,這對台電不公平。而在核電廠第一線工作的是「我(台電)的同仁、也是你(清大)的學生」。
八、核三即便重啟也只占供電約6%,而台電會將手上機組做最好運用,就有更多供電裕度。重啟核電不代表不缺電,2016年、2017年仍有核電機組運轉時,全年備轉低於6%仍有100多天,但核電除役後,近期幾乎未發生白天備轉低於6%,即便夜尖峰低於6%也不到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