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說明「憲法訴訟法」修正之覆議案記者會,政務委員林明昕出席。廖瑞祥攝
行政院會後今(1/9)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法」修正之覆議案,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政委林明昕、發言人李慧芝出席。外界關注,若覆議案不通過,未來政院是否聲請釋憲。對此,林明昕說明,覆議跟釋憲這2者沒有一定關聯性;在很多司法案件當中,可以提「預防性權利救濟」,很多處理方式可以討論,政院是不會放棄的。
林明昕表示,當然覆議不是就等於要馬上要實現,覆議跟釋憲這2者沒有一定關聯性,也有可能覆議後沒有釋憲或沒有覆議就釋憲。覆議是憲法上所給予的政治手段,然後釋憲是憲法上所給予的法律手段,這二者之間沒有絕對關聯性。
林明昕坦言,覆議會不會通過,當然不敢講,因為很多事情順息萬變,今天卓榮泰親自呼籲,希望有好的結果。若這次覆議沒有通過,後續看要怎麼處理,或是提釋憲,這都還有可以考慮的空間,有些事情不是在一時之間的決定。後續釋憲與否,請國人拭目以待。
林明昕說,如果覆議被否決掉,假如明天或下禮拜一要否決都可以,但並不是法案會立刻生效,要注意還要總統公布,院長副署、總統公布,依照憲法還是在10天內,所以還是有10天的時間可以來做沙盤推演。總統公布之後,法律沒有特別寫說是哪一天生效,也不是由司法院或哪一個院定制,所以都是公布日生效,但是公布生效,不是公布當天,而是公布後隔天生效。
林明昕提到,在很多司法案件當中,不是只有憲法的案件,有一種叫做「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說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是未來一定會有,而且一來的話就來不及了,這個時候就要提起「預防性權利救濟」,在民事訴訟叫將來給付之訴,這種是司法的常態,所有的訴訟都有可能性。
林明昕解釋,上述在以前憲法訴訟條文是沒有規定,也沒有否定,實務上也還沒有出現過,但不表示就不能夠有這一些方法,這都可以討論。當然如果後來有這樣的打算,大法官會做什麼樣的處理模式,這也要再由大法官來做決定。但是這些都是表達,如果必要的時候,政院是不會放棄的,只是沒有說現在一定會有或者一定要怎麼樣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