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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危害國安 內政部拍板將聲請「解散統促黨」

    2025-01-02 22:18 / 作者 即時中心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陳品佑攝
    內政部於今日(1/2)召開第3屆政黨審議會第4次大會,會中決議通過,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統促黨)。內政部指出,統促黨長期從事組織性犯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並已對選舉公正性構成威脅,因此將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規定進行,將向憲法法庭提交違憲解散請求。

    內政部指出,根據呈報資料,統促黨黨員人數超過3萬名,且其核心成員屢次涉及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多項法律的違規行為,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選舉公正性造成嚴重威脅。

    內政部續指,統促黨與境外勢力、宮廟團體及黑幫組織相結合,雖未取得國會或地方議會席次,亦未掌握行政權,但仍以政黨名義行組織犯罪之實,破壞人民生命財產、集會結社及法治國原則,致人民心生恐懼,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之規定。此外,內政部還發現,統促黨的政黨支黨部或地方幹部與幫派有高度重疊,不僅妨礙社會秩序,更使人民對公共安全感到恐懼。

    內政部強調,雖尊重統促黨黨綱、黨章的政治立場,但無法容忍其成員屢犯國安法規,或以暴力手段侵害人民權益,這樣的行為已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的規定,經蒐整統促黨違憲事證,今提經政黨審議會決議通過,將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說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若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而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經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通過後,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又依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政黨審議會審議案件時,應給予有關機關、政黨或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移送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之表決,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內政部表示,政黨審議會已依規定邀請統促黨負責人、秘書長及律師到場陳述意見,經討論後,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委員表決同意,決定將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不過,由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正處於覆議階段,憲法法庭的組成時間尚未確定,因此將依照憲法法庭組成的期程及後續發展,依規定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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