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昨(12/27)交保離開,見到熱情的支持者,還停下腳步與他們握手致意。呂志明攝
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昨(12/27)裁定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交保。台北地檢署昨晚已對柯、沈、李、應4人交保裁定提抗告,彭振聲部分不抗告。高院今天表示,針對柯文哲4人的抗告案,台北地院已於昨晚11點多,將卷宗送交高院,高院分案審理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圖利財團百億、收賄新台幣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昨天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月。
台北地方法院26日召開移審庭,昨天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了200萬元外,加保80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北院另諭知5名被告,除了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北檢不服法院就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名被告交保裁定,昨晚提出抗告,另就彭振聲部分不提抗告。
北院昨天深夜11時許,已將北檢抗告理由與本案卷宗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今天表示,已受理分案,承辦合議庭會審閱卷宗後將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