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曾在范姓民眾住家地下室收取500萬現金。陳品佑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貪及公益侵占案,今(12/26)召開記者會宣布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罪嫌起訴,共求刑28年6月,並公布起訴書。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痛批柯,「收錢的場合不拘、金額不限」,指出起訴書中提到民眾住處地下室收500萬元現金,怒嗆小草「還在護航」。
依據北檢起訴書,證人范○偉偵訊時證稱,有捐錢給柯文哲,希望對方拿去競選總統,證人說「我在我位於〇〇區的住處地下室,交付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從我的車子後座拿一個有拉鍊的手提袋,裝著該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等語,此與Excel檔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范〇偉-數字500-公司一-用途-經理人蔡〇興」內容完全相符,「工作簿」就是柯文哲親自記載之資金帳簿。
對此,林延鳳在Threads發文表示,「剛剛有小草還在護航說有什麼錢是柯文哲親手拿的嗎?這不就來了嗎?,阿北收錢的場合不拘、金額不限!」網友則紛紛留言,「阿伯連在台北市市長辦公室都能收錢,難怪每天7:30上班!」「小草邏輯:接受賄賂,錯不在文哲,責任全在北檢」、「都交現金,難怪敢大聲說查不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