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現有8名大法官將無法召開憲法法庭。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在藍白聯手下,舉手表決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大法官顯有總額規定明定為法定總額15人,憲法法庭判決門檻,也由現行「現有總額二分之一同意」,提高為「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同意」,意即,明定憲法法庭未來必須至少有10名大法官參與,且新增須9人以上同意才能做出違憲判決。法案施行後,現任8位大法官將無法召開憲法法庭。
國民黨團週三就在議場前扎營要拼今天通過《選罷法》、《憲訴法》等相關議案,不料,昨天晚上民進黨立委發動突襲,破窗闖入議場佔領主席台。今天上午藍委欲突圍,朝野立委爆發數波衝突,多位立委掛彩送醫,藍委終於在10:39分順利搶回主席台,立法院長韓國瑜在11:41分在藍委簇擁下,上台宣布開會。
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雖然民進黨團祭出重複表決、點名表決的議事手段,仍無法阻擋法案通過。
根據三讀條文,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是《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的大法官人數,即15位。大法官人數不足法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法庭判決門檻與斬暫時處處分門檻,須經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且要作出違憲宣告時,同意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修正的三讀條文明定,未來憲法法庭要進行言詞辯論,不得少於10名大法官參與,換言之,若現有總額少於10名大法官的話,憲法法庭將無法進行釋憲職權。作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現在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以及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共7名大法官正在立法院進行人事同意權審查,現任8名大法官,在立法院完成新任大法官人事審查前,將無法進行任何言詞辯論、判決或作出暫時處分。嚴重影響人民聲請釋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