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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立院國民黨團娘家催生宗教基本法 王金平:盼先求有再求慢慢好

    2024-12-11 12:23 / 作者 周志豪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回娘家,拜會立院國民黨團溝通宗教基本法立法事宜。周志豪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為催生宗教基本法立法,前法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回娘家」,卸任後首度拜會國民黨團,盼支持相關立法。王表示,過去宗教基本法草案有31條很複雜,各界有不同意意見,這次版本濃縮為只有6條,提供後續宗教子法基本框架。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台灣宗教法20多年來無法完成修訂,如今在王金平聲望帶領下,相信能獲民眾黨支持,讓執政黨及早同意完成立法;也希望王吃百二,繼續為台灣中華民國人民貢獻。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承諾,王金平長期關注宗教事務,素孚眾望,這次推動宗教基本法框架性立法,國民黨團會秉持宗教事務與憲法保障宗教思想自由理念研究這個草案,推動立法。

    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也說,制定宗教基本法是應該的,國民黨會大力支持,配合人民需要,一起研討出確保宗教信仰自由、免於歧視等相關法令完備,也會與其他黨團配合討論。

    王金平表示,宗教基本法在自己擔任院長時,已經積極推動,但因適法對象非常多,不只是三流九教,意見分歧,沒辦法在幾天內把他完成立法,如今法藏法師把當當初31條文版濃縮為僅有6條文版,要建立宗教基本框架。

    王金平說,先有宗教基本法這個法這個框架,裏面能容納宗教藝術、財務等更多細節再列進去,先求有再求慢慢好,框架訂定了,以後子法會一一出現,這樣把整個宗教基本法順利立成。

    法藏法師表示,作為出家人希望與國家走在一起,讓社會更和諧,讓宗教在台灣能製造和諧穩定力量,所以才推動用最簡單的宗教基本法來框架未來宗教的和諧發展,讓全世界第一部宗教基本法再台灣出現。

    律師李永然指出,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是因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認為監督寺廟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但過去政府草擬人團法,草案在立法院審議都引發爭議,還引發眾神上凱道活動。

    李永然說,宗教是台灣的寶,這次提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版本,帶入憲法第13條與聯合國公民自治權利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公約,也符合釋字第573號解釋,讓台灣管理宗教法案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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