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1月17日發放。資料照,陳品佑攝
年關將近,行政院27日發函全國各機關,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明年1月17日發放,慰勉軍公教人員的辛勞付出,官員提到,就算屆時總預算案還沒三讀,也不影響入帳日期。
行政院表示,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但軍職人員部分,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不過據了解,按照往例,軍人發放時間,與公教人員差不多。
根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各機關考試錄取分發訓練或學習人員、聘用人員、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應徵服替代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之役男,也依規定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另外,年終考績丙等以下,或受記過以上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不發給年終獎金;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二次,或累積曠職達4天,發給三分之一年終獎金;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一次,或累積曠職達3天者,發給三分之二年終獎金;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發給四分之三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