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指出,除104項業務須經過委員會決議外,其他事項可透過委員諮詢會來討論。資料照
立法院上週五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讓萬年委員條款在12月1日順利上路施行。待法案公布後,NCC代理主委翁柏宗須依法在12/1下台。自12月起,NCC委員會將只剩下王正嘉、王怡惠與陳崇樹3位委員,無法召開委員會,104項業務形同停擺。
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指出,將緊鑼密鼓籌措新的人選;同時徵詢被提名人是否願意留下,如果人數不足的話,也會盡快提出新名單。他同時籲國會儘速通過NCC人事,讓通傳會順利正常合法運作。
NCC主秘黃文哲今天(11/20)表示,依照NCC組織法,行政院將從剩下的3位委員中指定1人擔任代理主委,12月起NCC剩下3位委員,只能召開委員諮詢會議,無法召開正式委員會議。
黃文哲指出,今年7月中NCC已修改內部作業要點,即俗稱的「葉克膜條款」,主要是希望維持部分業務,讓「心臟還是要能跳」。目前部分NCC業務可透過諮詢會議方式處理,但其餘包括打詐、廣電申訴等104項項目則無法處理。
對於民眾黨立院黨團先前質疑NCC今年上半年廣電申訴案多未處理。黃文哲解釋,並未有外界所說沒處理的狀況,統計今年上半年受理廣電申訴案共545件,其中涉及新聞節目、政論節目的案件數為298件,其中129件屬於建議事項,不需要走標準作業流程。「目前僅剩下包含王義川案等共10件申訴案還沒做最後決議,但已提到外部諮詢委員會議討論。」
黃文哲指出,按照組織法要點來進行因應措施,除了104項業務須經過委員會決議外,其他事項則透過委員諮詢會來討論。但他強調,即便透過此方式討論,等到NCC委員人數補滿、重新召開委員會後,也必須事後再進行追認。
此外,由於每年年底,NCC會針對離島第四台費率進行審議,但今年是否因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受到影響?該會指出,上周已請離島業者到會陳述,若業者補件情況理想,盼盡量趕在11月底完成審議。
至於12月之後,是否每周仍定期召開委員諮詢會議?黃文哲表示,會依照案件狀況做決定。近期將統計接下來的換照、申設、營運計畫變更、董監變更案,盡量避免因為NCC委員人數不足的空窗期,造成民眾權利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