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陳世凱。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無照駕駛撞死人事件頻傳,令人膽顫心驚,各界重罰呼聲四起。交通部今(30日)回應,提出「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其中,針對違規駕駛人,以及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提高至36,000元,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提高至3個月,累犯金額也有所調整。另外,若不幸至人傷亡,駕駛禁考期從4年上修到終身不得考領,最快11月送行政院核定。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近5年來,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每年大約有4.3萬件,而全台5萬件無照駕駛事故中,每年約有600多人死亡,比酒駕死傷多7倍。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今日說明,已提出「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無論是無照駕駛人,或是汽車所有人皆加重責罰。
其中,無照駕駛人的罰鍰,從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若5年內再犯,最高處罰也從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沒入車輛。
汽車所有人需面對的連帶責任,從原本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從1個月提高至3個月,若5年內累犯2次,則由3個月再提高至6個月;累犯3次則由6個月提高至1年。
林福山解釋,上述雖舉汽車為例,但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交通部會按車種情節來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
林福山強調,無照駕駛人若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者4年則是有4年禁考期。
不過,林福山解釋,所謂終身不得考領,其實過去也曾考量其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守法、沒有再犯才能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在換發短期駕照期間內再犯則重新計算時間。
另外,交通部提出「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強制未成年無照駕駛者,需與監護人一起接受道安講習,若到18歲考照年齡時,可輔導補助參加考照。同時,地方縣市可依統一版本,在教育與社福系統建立「輔導防治追蹤標準機制」,結果將納入道安平比。
交通部長陳世凱則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在擬定修法過程中,有邀內政部、法務部共同參與,期待11月底能完成法制程序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