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京華城案柯文哲下條子「怎麼做都行,快就好」? 檢廉傳前產發局長林崇傑

    2024-10-28 19:32 / 作者 呂志明
    檢廉今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北市府產發局長林崇傑。呂志明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除了查行賄金流之外,也積極鞏固圖利的犯罪事證,而當北市府通過京華城840%的獎勵容積率後,鼎越就急於要求北市接收「800平方公尺青創空間」,當時北市產發局認為不符合需求,但柯文哲卻下條子「怎麼做都行,快就好」,最後產發局在隔年2月通過,同意接收。為了釐清事實,檢廉今日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到案說明。

    林崇傑已非第一次來北檢做證,今年8月27日,北檢為了追查北市科弊案,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台北市產發局局長的林崇傑、地政局長的張治祥到庭說明,這回林崇傑則為了京華城接受檢廉訊問。

    1987年威京集團取得唐榮鐵工廠位於北市八德路機械廠舊址,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560%,取得容積率後威京集團在原址建立京華城商場,2001年正式開幕,18年後商場結束營業,2017年間,京華城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爭取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想要在原地重新改建。

    但北市府認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本質僅屬一次性保障,就算是京華城原址重建,不能再次適用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而須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因此不同意其申請予以駁回。京華城為此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7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京華城上訴最後又撤回。

    然而,在判決駁回前,京華城另闢蹊徑,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同時參採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法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爭取核給「第三種商業區」的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向北巿府都發局提出申請,請求核轉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依照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內容,2020年5月21日都委會765次會議,與會委員要求給京華城獎勵,7月3日京華城發文都發局提出獨創的容獎方式,也就是如今被人詬病的容積獎勵20%,同月7日由黃景茂簽呈,並在30日彭振聲拍板決定用容積獎勵補償京華城。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曾指出,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

    2021年10月台北市政府核可京華城840%容積率,並於11月公告,不久鼎越就行文北市府要求產發局接收「800平方公尺青創空間」,產發局當時評估,青創地點不符合需求,且接收之後要負管理責任,擔憂可能變蚊子館,因有疑慮,所以留下紀錄。當應曉薇在同年12月15日再開協調會前,柯文哲收到鼎越的陳情書,就下了便條紙批示「怎麼做都行,快就好」,要求產發局接收,最後產發局在2022年2月通過,同意接收。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曾針對此事表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9月6日召開第四次協調會,但9月9日才要開第783次都委會,協調會會議紀錄卻寫「京華城申請依都市計畫法,如經完成法定程序,其相關回饋措施,後續必須要相關單位都能協助辦理。」她質疑都委會都還沒召開,為何協調會就在討論相關回饋設施要市府單位協助?難道是是知道都委會一定會通過此案,「是否內神通外鬼?根本就是一條龍服務?」

    林延鳳表示,這些資料顯示柯文哲下便條紙要求產發局是事實,且柯文哲配合應曉薇及沈慶京協調會進度在走,但柯文哲卻說不知情,而依照這些相關證據浮現,柯文哲恐怕很難自圓其說。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