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截取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上會期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欲提高罷免門檻引發,最終未能完成修法,國民黨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今(10/23)下午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召集朝野協商。但由於民眾黨立委與國民黨立委陸續離席,最終,主席林思銘裁示,本次會議無法達成共識,請求院長另行黨團協商。在場民進黨立委皆痛批,一切都是假的程序正義,是已經寫好的劇本,國民黨就是過水、演戲,「禮拜五就想表決強行通過」。
根據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立委許宇甄提案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重點在增列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其中,傅崐萁的提案,更明訂應填具身分證「發證日期」。內政部認為,修法恐影響民眾參與連署意願,有心人士可能藉罷免名義非法蒐集民眾個資,若外流更可能造成隱私、財產侵害;且補領或換領身分證時,發證日期將變動,若要勾稽發證日期,也會增加資料查核負擔。
許宇甄表示,提出修正草案,是因為連署過程有很多亂象,包括錯假連署、抄名冊、死亡連署,很多甚至筆跡相同等,對罷免產生很大問題,為讓罷免程序更嚴謹,連署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上會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無法在委員會實質審查,就提案逕付二讀,今天協商應好好討論,但這次協商僅安排一小時,主席並沒有將時間設定得很好,希望主席能讓大家充分發言。她並質疑,為何今天的黨團協商還沒有進行,就收到立法院長韓國瑜發出明天下午3時的朝野協商?難道已經先認定今天的協商不會有好的結論嗎?還是說國民黨已經預設這次討論就是過水?然後下一關就是禮拜五院會直接表決了,是這樣嗎?
林思銘則回應,「今天是我的協商,我的協商會尊重委員發言,但不希望大家講題外話,就針對這5個條文發表看法,不然大家又都在講重複的話」。吳思瑤則回擊,林思銘現在應該要做的,就是打電話給韓國瑜,跟他說:「請相信我會好好地在黨團協商中,讓委員充分表達意見」。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也不滿地反嗆,禮拜五表決的設定應該是民進黨的設定,因為青鳥早就在上週於立法院附近搶下路權了,所以這個設定的日期到底是誰設定的?是青鳥設定的嗎?還是民進黨立院黨團設定的?
民眾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在一旁提到,民眾黨沒提出版本,但應該要透過具體規範、嚴謹程序避免連署假象,以及讓罷免制度更透明,民眾黨秉持理性、務實、科學的理念,不贊成盲目提高罷免門檻。她也直言,大家都是選民選出來的,怎麼修法比較好,大家要達成共識,畢竟民進黨、民眾黨立委未來也可能被罷免,應該提出更健全的制度,且不會修改罷免門檻。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隨後秀出一張2019年的國民黨文宣,他說,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當時認為民進黨提案公投連署要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是在傷害人民個資、提高連署難度,當年國民黨立委強力阻擋《公民投票法》。他進一步說明,當時行政院版本確實是要附身分證影本,但經討論後,同意將相關規定拿掉,2019年6月修正通過的《公民投票法》,就不用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國民黨不要閹割人民權利、侵害隱私,提案毫無道理,就是政治考慮。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不甘示弱地反嗆,2019年行政院跟民進黨提出類似的修法,是因為民進黨有先見之明,知道之後的整個選舉環境極其惡劣,然後會出現連署造假等問題,這也是為什麼國民黨要提出修法,本來就要與時俱進,隨著時空環境轉變,滾動式的修正檢討。
藍、綠、白三方委員各執己見、互不退讓,數度吵成一團。隨後,麥玉珍在下午5時35分離開會議室,輪到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發言時,王鴻薇、許宇甄、翁曉玲、林倩綺等人先在晚間6時許陸續後離席,留下民進黨立委在會議室。
林思銘見此狀便宣布,黨團協商一定要三黨達成共識,但因民眾黨先離開、國民黨也離開,難達共識,但他答應會讓大家表達意見。林思銘說,要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宣告,因朝野黨團無法繼續、無法有協商結果,這次會議各黨團均無法達成共識,由國民黨向韓國瑜請求黨團協商。
吳思瑤與其他同黨的立委抨擊「假程序正義」,最後在吵鬧中散會對此再次痛批,今天的協商就是演戲、過水,並指直指虛晃一招,「林思銘你是歷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