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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費起徵價每公噸300元 環保團體嗆「根本沒效」:企業恐繳錢了事

    2024-10-07 16:03 / 作者 曹岡陽
    環境部長彭啓明。廖瑞祥攝
    環境部今天(10/7)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碳費正式費率也出爐,一般費率起徵價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B兩種方案分別為50元和100元。對此,綠色和平表示,碳費起徵價格過低「根本沒效」,更痛批每噸300元的起徵費率無法達到減碳效果,多數企業可能選擇繳錢了事,甚至更會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讓國際社會認為台灣缺乏減碳決心。

    環境部今天會議審議後,拍板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若企業選擇最高標準的自主減量計畫,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每公噸為50元,優惠費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則為每公噸100元。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徐祥誠表示,碳費決議深感遺憾,環境部長彭啓明近期一再表示,希望碳定價未來成為台灣綠色成長新動能,然而每噸300元的起徵費率並無法達到減碳效果,消極的碳定價制度將使國際社會認為台灣缺乏減碳決心。

    徐祥誠認為,一般費率過低將削弱碳費制度的有效性,企業可能將碳費視為可負擔的營運成本選擇繳錢了事甚至變相將成本轉嫁於消費者,而非投入資源積極減碳;另一方面,優惠費率B過低也削弱企業的減碳動機,減碳要求較高的優惠費率A形同虛設,將使碳費制度陷入減碳效果不彰且收不到碳費的窘境。

    徐祥誠呼籲,彭啓明部長過去受訪時曾強調2030年碳費將調升為1500至2000元,希望堅守承諾,盡快研擬並公布未來幾年碳費調整藍圖,促使企業正視碳排成本必定增加的事實,切勿因短期的低價碳費而輕忽減碳的重要性

    另外,綠色和平也建議經濟部應提出新政策擴大淨零投資,以鼓勵企業投入再生能源自發自用,加速推進台灣的淨零進程。同時建議經濟部將再生能源自用設備納入能促進產業升級的「產業創新條例」中,以投資抵減為誘因鼓勵企業積極投入再生能源自發自用,除了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並加快減碳進度外,也能減緩逐年增加的碳費、化石燃料價格等營運成本對企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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