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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犯盧正案冤案? 監委蔡崇義:當年已盡我所能去調查

    2024-08-22 16:11 / 作者 郭宏章
    監委蔡崇義出席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被問到當年任高院法院判處盧正死刑,蔡崇義強調已盡所能進行調查。廖瑞祥攝
    已經在2000年被執行死刑的盧正,該案是否為冤案,又引起波瀾,監察委員高涌誠等人上週表示,經過新的科學方法檢驗後,認為盧正案是冤案,建議憲法法庭在判決廢死時應考慮死刑是否有冤案的可能。對此,當年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判處盧正死刑的監委蔡崇義今天(8/22)表示,對於監委的獨立調查他都尊重,就自己的職業生涯,自己覺得已經盡自己所能去調查。

    近期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死刑是否存廢,做出判決,引發各方對於死刑犯涉及冤案的關切,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上週(8/16)舉行記者會表示,他們透過法醫以新的科學方法,認定受害者詹春子死亡時,前保安警察盧正已遭警方監控,有不在場證明。另外,詹春子遭鞋帶綑綁致死的情形,也與盧正自述有出入。王美玉、高涌誠等兩位監委認為,盧正並沒有遭到刑求,但由於偵訊時間過久,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

    高涌誠在記者會公布2000年9月7日盧正遭槍決時的筆錄,以「慘不忍睹」來形容,高涌誠指盧正被槍決前宣稱自己是被冤枉的,並要咬舌自盡。

    經監察院司法委員會同意,將此調查意見送給憲法法庭,因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死刑是否違憲判決。高涌誠表示,司法也曾冤枉人,也曾錯誤執行死刑,因此,憲法法庭在判決是否廢除死刑時,應該參考「冤案」的可能性。

    盧正案當年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做出刑事判決有罪的法官,就是現任監委蔡崇義,今天蔡崇義出席監察院記者會時,有記者詢問蔡崇義,盧正案是否是冤案,蔡崇義表示,監察院的盧正案調查,自己並沒有參與,「我尊重每個監委的獨立調查職權。他們所調查的,我都尊重。只是就我的職業生涯,我一直覺得說,我已經盡我所能去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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