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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光7/22至7/25萬安演習 未配合者最高罰15萬元

    2024-07-09 11:36 / 作者 李佳穎
    萬安演習過程中各地進行人車管制。資料照為2023年的萬安第46號演習。陳品佑攝
    2024年「萬安47號演習」配合「漢光實兵演習」,將於7月22日至25日分區進行,4天依序是中部、北部、東部、南部與外島,演習各地區當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未配合者將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安演習期程規劃。國防部提供

    國防部表示,2024年「萬安47號演習」配合「漢光實兵演習」,將於7月22日至25日分區進行,依中部、北部、東部與離島、南部地區的順序實施演練;國防部強調,新竹市與嘉義市將選擇1行政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將選擇2個重點驗證鄉鎮市區,確認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萬安演習期程規劃。國防部提供

    演習各地區當日13時30分至14時,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發放「防空警報」,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內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

    國防部指出,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時至14時30分,由地方政府及參演的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萬安演習期程規劃。國防部提供

    國防部提醒,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國防部強調,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的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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